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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钟长鸣,严守自然保护区红线 不久前,安徽、重庆、云南等3省所辖的8市(州、区)政府和林业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被生态环境部约谈,因为他们辖区内的7个自然保护区存在严重的违规开发建设问题,甚至在被环保督察“点名”后,仍然违规审批、虚报情况、敷衍整改。(11月6日,人民网) 2017年7月11日,由原环保部、原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原农业部、原国家林业局、中国科学院、国家海洋局联合发文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绿盾”行动集中巡查清理各级保护区内的新题旧账。在很多保护区内存在违规建设生产设施,游客乱扔垃圾,边界不明确等等问题。为何我国自然保护区会出现如此多的问题? 首先是领导的不重视。“为什么会被约谈,辖区内的保护区到底出了什么问题?”个别地方官员在被约谈时,仍然未意识到自身的问题;有些官员为了发展旅游,对违规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掩耳盗铃;更有些官员为了发展当地经济,打着“改善民生”的旗号违规审批,充当“保护伞”。归根结底,就是这些官员的政治素质不高,对自然保护区不重视。超越了生态保护的红线不仅是环境问题,更是政治问题,是为官的不作为,乱作为,对于巡查出的问题不担当,不认真落实整改。 其次是我国自然保护区的管理存在不足。由于专业水平限制、政策的导向性等问题,有些保护区边界划定随意,管理方式粗狂,对游客管理不规范等等。有些自然保护区没有充分了解当地的实际情况,将整个村、整个镇甚至整个县都划入了保护区的范围;而由于有些脱贫项目、民生工程因自然保护区的管控严格,而无法落实,严重制约了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生态红线的划分应该吸取经验教训,更加科学合理,让生态保护红线真正起到作用。 再次是生态破坏违法成本太低。我国的《自然保护区条例》制定于1994年,根据当时的自然环境和经济条件,对违法违规行为最低罚款100元,最高罚款才1万元。违法成本太低,处罚太轻,法律不健全,对违法违规行为不具有震慑力,才会造成有些政府官员对自然保护区不重视、弄虚作假,对巡查发现的问题整改不落实,敷衍了事。生态环境部应该督促地方政府和有关单位加强责任落实,加大惩处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追究责任,并责令整改,明确整改时限,措施,效果。 自然保护区的红线,我们要严守;自然环境的保护,我们要警钟长鸣! (作者:杨梦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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