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微信登录

微信扫码,快速开始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451|回复: 1

[已推搜狐] 党务公开的实质内涵

[复制链接]
已绑定手机
已实名认证

354

主题

1

回帖

1845

积分

中级会员

积分
1845
发表于 2020-12-25 15:14: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党务公开是指党的组织将其实施党的领导活动、加强党的建设工作的有关事务,按规定在党内或者向党外公开。公开内容上,党的组织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情况,领导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加强党的建设情况,以及党的组织职能、机构等情况,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不得公开或者依照有关规定不宜公开的事项外,一般应当公开。公开范围上,党的组织应当根据与党员群众的关联程度合理确定公开范围。公开程序上,按照提出党务公开方案,对必要性、真实性、准确性、关联性、时效性等方面进行审核,依照职权对方案进行审批,实施党务公开等程序及时主动公开。
         新近出台的《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对党务公开是什么、为什么、公开什么、怎样公开、谁来公开、向谁公开、遵循什么样的程序、采取什么样的方式等多种要素,作出了全方位、全领域、全覆盖的规定,从而形成党务公开完整的管理系统。
         一、明确党务公开的“定义”“定性”“定位”。党务公开首先需要解决“是什么”的问题。鉴于我们党在我国的政治结构中处于领导地位、履行执政职责,党务公开的“定义”应当是:党的各级各类组织在其职权范围内将党的领导和执政活动、党的自身建设以及党的机关运行保障中的事项,按照规定在党内适当范围或者向社会公开;党务公开的“定性”应当是:增强党组织工作的公开度和透明度,保障党员权利和发扬党内民主,实现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党务公开的“定位”应当是: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创新的重要内容。
        二、设置党务公开内容。党务公开需要解决“公开什么”的问题,应当设置一个党务公开的标准和界线,确定哪些必须公开、哪些不必要公开以及哪些先公开、哪些后公开等。由于党务公开的内容量大面宽,各级各类党组织在采取“肯定概括加排除式”(凡属党章和党内法规要求公开的内容,凡是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只要不涉及党和国家机密,都要最大限度予以公开)的同时,还应结合本级本类党组织党务公开的重点,采用“列举式”(将拟公开事项一一列举)的方法编制公开目录。
         三、界定党务公开范围。党务公开需要解决“向谁公开”的问题。应当区分各种不同情况来确定公开范围:一是党内事务适宜公开的,根据其性质和内容合理确定公开范围——与党员群众有利害关系的党务信息应当对其本人公开;地区、部门、单位的党务信息应当在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公开;党务信息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等依法依规不宜公开或者不能公开外,应当向全体党员公开;涉及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当向社会公开。二是党内事务不宜全面公开的,应当综合考虑其性质和内容合理确定知悉范围——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依法确定知悉范围;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根据工作需要确定知悉范围;属于党组织内部信息的,应当按照本单位要求确定知悉范围;需要下级党组织、党员学习贯彻落实的,应当让相关党组织、党员知悉;涉密党务信息保密期满后,应当按规定确定其公开范围。
         四、确定党务公开责任主体。党务公开需要解决“谁来公开”的问题。一方面,要明确作为主体的党组织,党的组织机构设置纵向的有党的中央组织、地方组织、基层组织,横向的有党的各级纪律检查机关、工作部门、党委派出部门和直属事业单位,还有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和其他非党组织的领导机关中设立的党组(党委)。另一方面,还要明确各级各类党组织内部在实施党务主动公开过程中提出、审核、审批、实施或者依申请公开过程中受理与中止受理、审查与决定、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工作责任主体。
        五、规范设定党务公开程序。列入党务公开目录的内容都应当主动公开,既要规定“提出—审核—审批—实施”各个环节的顺序,又要规定各个环节的主体及其职责;党员群众对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党务信息可以向有关党组织申请公开,但是必须按照“申请—受理与中止受理—审查与决定—答复”的程序进行;党组织根据需要可以向上一级党组织请求公开党务信息,上一级党组织按照现行规定程序办理;党组织认为下级党组织应当公开有关党务信息的可以指令其公开,下级党组织按照要求实施公开并及时报告公开情况。
        六、灵活运用党务公开方式。第一种是“知情”类:适宜在党内一定范围公开的,以文件、会议、情况通报、简报等方式或载体公开;适宜在本部门本单位内部公开的,通过公开专栏、内部局域网、电子显示屏等方式或载体公开;适宜向社会公开的,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采取情况通报、新闻发布、政策解读、消息报道、文件登载等方式公开。第二种是“参与”类:包括重大决策征求意见、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和社会听证、党内事务听证咨询、党内情况反映、党员旁听基层党委会议、党代会代表列席同级党委有关会议,等等。(陈开麟)




上一篇:评价干部政治标准的方法途径
下一篇:党建述职要避“虚”就“实”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已绑定手机

0

主题

7283

回帖

1万

积分

管理员

积分
15666
发表于 2020-12-25 16:05:55 | 显示全部楼层
党务公开的实质内涵_组织  https://www.sohu.com/a/440444046_181081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投稿必读
1、任何抄袭文章禁止投稿,所有稿件必须原创,一经发现文章涉嫌抄袭,全网通报,并且永久拉黑
2、机动记者组即单位账号,在为本单位同事投稿时,务必确认该稿件是原创,如非原创本网将依法协助原著作者追究法律责任,并全网通报
3、独家专投版块稿件,均默认为作者只投稿时评在线一家,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许可禁止转载
4、请各位作者自觉遵守相关法律。 5、时政评论只能投稿到独家专投区,请勿投稿到其它任何板块,新闻稿件请投稿到新闻板块专区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时代新声 ( 渝ICP备16004013号-3 )

GMT+8, 2024-5-11 15:32 , Processed in 0.246135 second(s), 5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