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得“拒鱼”才能“常吃鱼” 《史记·循吏列传》载:鲁国国相公仪休爱吃鱼。于是便有人投其所好,纷纷给他送鱼,以求得到公仪休的帮忙,可是都遭到了公仪休的回绝。他的弟子很不理解:“您素来酷爱吃鱼,为什么不接受别人的鱼呢?”公孙仪说:“吃几条鱼固然微不足道,但假如我收了别人送来的鱼,就要迁就于他,就会腐败枉法,就会被罢免相位。到那时,我再想吃鱼,这些人肯定不会再送给我了,现在我不收别人的鱼,倒还可以安稳地做丞相,自己能够经常买鱼来吃。” 公仪休拒鱼的故事,每每读来都让人觉得受益匪浅,感悟颇深。客人前来送鱼,可能是纯粹友情的表现,也可能是“感情投资”。而此时公仪休贵为国相,这鱼很可能不是白送的。公仪休如果收下鱼,事情虽小,但也是“吃人嘴短”,很可能导致以后工作陷入被动。其实,深究起来,公仪休拒鱼,拒的不是鱼,而是自己的“贪念”、自己的私欲。他深知“贪赃、枉法、丢官、受惩罚”之间的内在联系,忍住诱惑,管住“口腹之欲”,始终保持冷静清醒,体现了一名高级官员对公与私的清晰认识,是严格自律的表现。 可惜的是,世上尚有许多人不能象公仪休这样保持清醒的认知,不能体会到到小贪与大恶之间的因果辨证关系。倪发科耗费心血收藏的玉石,映照其纵好图利的堕落轨迹; 陈安众龙飞凤舞的书法,题写出其权钱交易的丑恶;而秦玉海一幅《真水》系列摄影作品,将他推入了深不见底的“欲海”,最终因小节失大节,直至东窗事发、身陷囹圄。 “鱼”与“熊掌”不可兼得。“鱼”和“熊掌”一个是利益诱惑,一个是清正廉洁。公仪休舍“鱼”而取“熊掌”,最终青史留名。而不少落马官员就是因为学不会拒绝他人送来的“鱼”,而最终如公仪休预言一般,不但丢了官位,而且连鱼都吃不成了。因此,作为领导干部要谨慎对待自己的兴趣、爱好,不能借用“爱好”之名图“名利”之实。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鉴,可以明得失。广大领导干部当以公仪休为“鉴”,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时时刻刻都要以身作则,明是非、辨美丑、知善恶、懂廉耻,有效控制好自身欲望,心不动于利禄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做到清廉自守,以浩然正气为广大党员干部树好表率。(文/陶艳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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