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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推搜狐] 尊崇英烈的“初心”不容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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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2 11:22: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7月,三名男子在网上对抗洪抢险牺牲的宁夏银川辅警王永良发表侮辱言论,银川市公安局立即展开调查,三人陆续归案;6月,抖音在搜狗搜索引擎投放的广告中涉嫌侮辱烈士邱少云,被北京市网信办、市工商局依法联合约谈查处;5月,网民蒋某在新浪微博发布侮辱英烈黄继光的言论,被当地警方拘留……(8月2日,人民网)
    "天地英雄气,千秋尚凛然。"在岁月的长河里,无数为正义事业、为民族、为国家利益而献身的英烈前仆后继。他们灿若群星,在历史的天空中熠熠生辉,他们坚定信仰,用生命和献血构筑起一座座不朽的精神丰碑。“阳刚之精血铸其义勇,阴柔之乳汁哺育其忠诚。民族之使命孕育其英烈,历史之内涵昭其深沉。”于个人、于社会、于国家而言,英烈都是弥足珍贵的精神财富。
    然而,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博眼球、拼流量、引效益逐渐成为互联网平台竞争的目的,不少人为了博出位,故意在互联网上对为社会安全与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和重大牺牲的人物进行恶意调侃和攻击。前有妄言刘胡兰年纪太小不可能参加革命、诋毁雷锋做人太虚伪,后有《黄河大合唱》歌词被调侃篡改、散布不实言论污蔑牺牲消防战士。不禁要问,我们的社会是怎么了?身为媒体人的先天素养和核心价值观去哪了?
    "英雄者,国之干。" 环顾古今中外,试问哪个国家、哪个民族没有捍卫、尊崇、礼待自己的英雄的习俗和惯例?我国更是如此,无论是建立人民英雄纪念碑,设立烈士纪念日,还是以法律武器守护和捍卫英烈,都表达了人们对英烈的尊崇和缅怀。网络并非法外之地,《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于今年5月1日起开始正式施行,用法律的武器对歪曲历史恶搞英烈的网络公害亮起了红灯、划出了红线。
    尊崇英烈的“初心”不容侵犯。捍卫英烈尊严、守护精神家园、传承英烈精神,任重而道远。除了法律制度的保障,相关政府部门要强化监管职责,确保严格执法,充分调动社会多元主体参与全面清理网上涉亵渎、污蔑英烈的违法违规信息;互联平台要主动肩负起平台管理的社会责任,健全内容审核管理制度规范,搭建网民参与、投诉举报的畅通平台与机制;广大网民也要积极参与其中,提高警惕性,承担起发现、甄别、过滤、举报的责任,共同营造敬畏英烈、感恩英烈、尊崇英烈的网络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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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8-2 11:22:4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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