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国要大力培育“德法兼修”的法治人才 全面依法治国对法治人才培养提出了更高要求。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离不开一支高素质的法治工作者队伍。高校是法学教育的重要阵地,承担着为法治中国建设提供理论支撑、培养法治人才的职责和使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高校法学教育发展迎来了历史机遇,也面临着诸多挑战。(12月11日,人民日报)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都离不开一支高素质的法治工作队伍。法治人才培养上不去,法治领域不能人才辈出,全面依法治国就不可能做好”。 德法兼修,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培养人才。要坚持用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全方位占领高校、科研机构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阵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是服务和支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直接理论依据,是引领和指导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科学理论体系,是构建国家法治实力的重要学理支撑。只有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培养人才,才能满足中国法治建设的需要,才能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建设者和实践者。
德法兼修,要坚持立德树人,以德为先。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一个鲜明特点,就是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强调法治和德治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法学教育要坚持立德树人,不仅要提高学生的法学知识水平,而且要培养学生的思想道德素养”。
德法兼修,要坚定的法律理想信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能力、职业道德水准,并以实际行动带动全社会崇德向善、尊法守法。 “致天下之治者在人才,成天下之才者在教化,教化之所本者在学校。”高校作为法治专业人才培养基地,要把党和国家对法治人才的需要作为目标和方向,坚决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来武装头脑,培养造就熟悉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法治人才及后备力量。 (作者:李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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