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地管理不是懒政遮羞布
杨海林
据近日《法制日报》报道,个别部门把一些职责范围内风险大的、棘手的工作,打着下放权力的旗号,趁机下放到基层,美其名曰实行“属地管理”,实际上是把“属地管理”当作一个筐。造成的结果是涉事者无论事发何地,户籍所在地都难“幸免”。(12月11日 人民论坛网)
属地管理是行政管理的一种方式,其管理范围直观、责、权、利明晰,便于操作、运行。但,当下,“属地管理”在一些基层却出现了要管没权,不管“背锅”的尴尬现象比如,所在乡镇条线上的环保、国土、住建、水务现在都上收一级,原来乡镇七站八所实行双重管理,现在都收回条条上去了。“没有执法权怎么管理?想管也管不了,结果就是‘管而不理,想管没理’。”但,在群众眼里,乡镇政府就是万能的,什么都要负责,没有管理权,管不了,群众不买账。
属地管理应该管哪些事?属到哪一级?在实际中没有准确定义。不切实际的属地管理会致使基层各自为政、政出多门,不利于工作的推进;属地管理成为一些部门推卸责任的借口。“一个一个包袱往下扔,省市有什么重要的工作,县里部委办局就把任务下发到乡镇,职能部门反而成了‘文件中转站’。”
属地管理,应让基层“量力而行”。“尤其在一些技术性较强的领域,例如‘三防’和安全生产,属地管理给乡镇带来的压力极大。”比如,盗采稀土,其工艺非普通人所能理解,即使巡查发现有可疑行为,也难以辨别其行为性质;又比如,炸药使用审批与供给在公安部门,用电审批在电业部门。乡镇对矿山、企业没有有效的约束力,更没有震慑力,对各职能部门最多的也只是协调的能力。所以,专业性、学术性强的行业,应该实行“专人负责”,而不是一味扔给基层。
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基层工作点多面广,纷繁复杂,但基层干部人员配置本身就捉襟见肘。如果什么都“属地管理”,基层干部难以承担,成为纸上谈兵。属地管理应该责、权、利统一,做到谁批准、谁负责,谁许可、谁管理。这样才能避免因为没经验、没手段、没设施、专业技术人员而畏于责任,走过程、流于形式的尴尬。(杨海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