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腐败分子逃到哪里,都要缉拿归案、绳之以法”。只要一人尚在逃,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就决不“鸣金收兵”。(12月10日,人民日报)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动形成了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 在国内反腐高压态势的影响下,一些违法干部选择潜逃境外,他们认为国外是中国法律的空白之地,就能逃避法律的惩罚。如原辽宁省凤城市市委书记王国强、原中国经济开发信托投资公司上海营业部总经理戴学民、原湖南省安乡县财政局工资发放中心主任徐丽等等。然而,现实却狠狠打了潜逃人员的脸。2015年“天网”行动启动后,仅3年时间,国际追逃追赃就涉及90多个国家和地区,追回外逃人员4060人,追赃百亿元人民币,其中,潜逃在外的 “百名红通”就有54人归案。随着我国追逃追赃“成绩单”不断刷新,腐败分子携款外逃事件发生率不断下降。
成绩固然可喜,但反腐形势依然严峻,决不可掉以轻心。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党内存在的思想不纯、组织不纯、作风不纯等突出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全面从严治党取得了丰硕成果,但这种成果是阶段性的,不是最终的胜利。不敢腐的目标还没有完全实现,不能腐的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不想腐的堤坝还要继续构筑。 要高度重视国际追逃追赃的重要性。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加强追逃追赃工作是向腐败分子发出断其后路的强烈信号,能够对腐败分子形成震慑,遏制腐败现象蔓延势头”。将国际追逃追赃被国家列入反腐专项行动,大批潜逃在外的贪污份子在中外反腐力量的合作之下成功被遣返受审,让腐败者受到应有惩处,不但一定程度上挽回了国家经济损失,更对违法违纪行为形成了强有力的思想震慑,让潜在违法违纪人员认识到,国境之外不是贪腐的法外之地,逃到天涯海角也会被追回,也会被绳之以法。 国界不是反腐败的边界。通过在世界范围内积极合作,开展国际追逃追赃,“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的原则让违法违纪份子无处可藏,彰显了我国反腐败的坚定决心。因此,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将持续地、常态化开展下去。 (作者: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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