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咖啡不加糖 于 2018-7-17 15:33 编辑
“为”者,通常是指行为、能为、作为等;“位”者,则是指地位、职位、位置等。具体来讲,“为”者,“位”之体;“位”者,“为”之用。因此,“为”与“位”两者是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制约的两个方面。谋“为”与谋“位”,虽然只有一字之别,却能折射出不同的价值观念,反映到工作中也就成了两种截然不同的境界与修养。(《中国纪检监察报》7月17日) 谋“为”还是谋“位”,看似是一道选择题,其实两者没有冲突,两者的关系相互联系着,同时也相互制约着。在工作生活中如何处理“为”与“位”之间的关系是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要认真思考的问题。 纵观历史,凡是一切谋“为”的人,无不受到百姓的爱戴,并且在谋“为”之时,也获得了“位”,党员干部要摆正自己的价值观,摒弃官本位思想,做好一名人民的公仆。人民在你心中的地位有多高,那么你在人民心中的地位就有多重,可见“位”在人民的心中,只有在为民服务上做出多大的努力,有了多大的作为,才会获得应有的“位”。 “不以一己之利为利,而使天下受其利”对于那些有“位”的党员干部更要有“为”,权利是人民赋予的,那么就要在其位谋其政,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不以权谋私,在自己的职位上发挥最大的作用,为群众谋取福利,解决群众的问题,问需于民,办事为民,让有“位”更有“为”。 立志做大事、而不是立志做大官,党员干部要多在建功立业、服务群众上花心思、下功夫,谋求人民利益,需要的是党员干部用实际行动证明自己的决心,那么就要在工作中真抓实干,努力进取,不断的寻找便民、惠民的工作方式方法,在惠民工程中狠抓落实工作,将好的政策落实到百姓身上去,边工作、边学习,不断增强自身的本领,更好的为群众服务。当为百姓有所作为的时候,组织上自然会重用你,因此谋“为”者,同样也会得到“位”。(杜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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