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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版权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今天联合召开新闻通气会,通报启动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2018”专项行动有关情况。(7月17日人民日报) 如今随着科技的进步和时代的发展,互联网已经融入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深刻的影响着人们的生产和生活方式。我们共享着网络上的信息资源,世界早已形成了一个互通有无的地球村。据调查,我国网民数量排名世界第一,已成为网络大国。网络,不仅方便了广大百姓,娱乐了大众,而且还能学到不少知识。但是网络的方便这也给侵权违法的分子以可趁之机。长期以来,著作权法在国内实施情形并不容乐观,各种侵权行为泛滥成灾。特别是,进入互联网时代,复制粘贴式的转载更为容易,导致原创者著作权得不到必要保护。这些网络侵权等行为,不仅侵害原作者权益,还扰乱网络传播秩序。对此类违法行为绝不能姑息,必须下狠手整治。管就要管到没有死角,罚就要罚到违法者“肉痛”。执法部门不但要“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还要建立起严密的举报监督网,真正让违法者无机可乘、无处躲藏。 笔者认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每个人在网络世界中都应该遵守法律的底线。网络空间也需要通过法律来规范个人和组织的行为,保障安全有序。目前,我国法律的制定还赶不上侵权技术的快速发展,因此加大立法力度是非常必要的。只有在法律上应该提高违法成本,加大惩罚力度,才能使得侵权人不敢去侵权。其次,加强道德引导,提高网民道德素质,号召大家做一个好网民。在网络行为的过程中要尊重法律,尊重别人的合法权益。最后,加强统筹协作。充分发挥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统筹协调机制作用,加强多部门间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只有网络侵权案件逐渐减少,网络文明的春天才会指日可待。 作者:刘勋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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