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凉凉 于 2018-7-16 17:35 编辑
温州苍南县饶先生的儿子考上了北京某知名大学,学校却来电说他儿子可能无法被录取,原因是饶先生欠银行20万贷款不还已两年多。眼看儿子三年努力化为泡影,饶先生马上联系银行,分分钟还清欠款。(7月12日,新浪网) 近年,“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案例时有发生。7月6日,福建泉州外国语学校发布《告知书》根据泉州市教育局通知要求,学校在新生入学报名阶段,需对新生父母是否属于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的失信被执行人进行排查。如果新生父母任何一方确认为失信被执行人,学校不能为该新生办理入学手续。这些“父母失信,子女受限”消息引起了广大网友的热议,很多人可能认为这本质上是一种“连坐”,侵害了子女的受教育权。但实际上,被“连坐”的子女计划入读的都是高消费的“贵族学校”,普通公立学校则不会受限。既然父母能承担如此高消费,为何还要失信不偿还债务。这些对失信做“减法”的措施让失信者亲身体会到了失信这条红线碰不得,对社会公众起到了一定的警示作用。 古人云:君子不失信于人,不失色于人,不失吁于人。在全社会致力于构建新时代诚信社会的今天,人民群众对“知信、用信、守信”号召产生了强烈的共鸣,但是也不乏有人愿意过度透支信用额度,让自己进入失信黑名单,对社会公众道德与秩序构成了中伤。怎样才能彻底在根源勒住失信缰绳引人深思。 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已经进入快车道。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正式实施到地方政府陆续出台的政务诚信建设的相关法规,从多个方面强调了诚信、公信力和信用建设的重要性,把失信行为关进了制度的“笼子”。诚信信息定期公开,让失信者举步维艰,给失信者社会惩处的同时,给予社会公众一个警示;联合惩戒机制的建立,让失信者体会了“羞耻感”,让失信者在社会的眼光中,知晓诚信的重要性;从社会关注的食品药品安全和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整顿和行业禁入制度的持续发力,让守信成为家常便饭,成为生活方式,成为最自然的行为之一。 诚信,是公民的第二个“身份证”,通过诚信信息共享、诚信信息公开和诚信黑名单建设,建立诚信联合惩戒机制,让失信成为不可碰触的“红线”,只有对失信做“减法”,社会诚信才能做“加法”,不守信的人少了,守信的人,也将会越来越多。 (作者:蒋丽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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