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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敬忠:冲锋在前,用热血书写英勇无畏 他叫李敬忠,如同他的名字一样,敬业、忠诚。作为一名云南边境地区禁毒大队的警察,他把一切奉献给了禁毒事业,包括他的生命。(6月16日,光明日报) 李敬忠,男,拉祜族,1984年8月出生,云南省景洪市人,2007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7年12月参加公安工作,生前是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公安局禁毒大队副大队长。 2016年11月4日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公安局禁毒大队收到情报:“几名毒贩即将入境交易毒品,地点在景洪市景哈乡中缅边境”。景洪市公安局禁毒大队立即对交易地点进行了布控,在抓捕毒贩时,李敬忠临危不惧、奋不顾身,冲锋在前,与毒贩展开殊死搏斗,毒贩开枪拒捕,李敬忠同志不幸身负重伤,但却为身后的战友挡住了毒贩的视线和子弹,战友们才得以安全冲出,擒获开枪毒贩,避免了其他战友的牺牲。被紧急送往医院的李敬忠,经抢救无效,不幸壮烈牺牲,年仅32岁。李敬忠牺牲后,被云南省人民政府评定为烈士,被公安部追授“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称号。 参加公安工作以来,李敬忠始终奋战在缉毒战线上,共参与侦破毒品案件38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54名,收缴各类毒品3820千克,缴获毒资9000余万元、枪支29支、子弹1500余发,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3次,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人民警察为人民”的铮铮誓言。我们要向李敬忠同志学习,学习他临危不惧、舍生忘死的牺牲精神,像他那样认认真真地学习、兢兢业业地干事、实实在在地做人、简简单单地生活,在困难和问题面前不退缩、不畏惧,真心诚意地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用知重负重、攻坚克难的实际行动,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刘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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