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讲:“与天下同利者,天下持之;擅天下之利者,天下谋之。”党章明确规定,我们党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党在任何时候都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5月29日,人民日报) 群众的一桩桩‘小事’,是构成国家、集体‘大事’的‘细胞’,小的‘细胞’健康,大的‘肌体’才会充满生机与活力。“群众利益重千钧”,既是我们做好群众工作应有的最基本的态度,也是我们党员干部应该牢记的大事。只有站稳群众立场,争当群众利益的保护神,才能切实维护好群众利益。 群众是我们的衣食父母,给了我们干事创业的舞台和施展才华的天地,因此,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事,再小都是大事。不管是调解各种纠纷,还是关心解决群众生活生产等困难,对于基层干部来说,样样都“重千钧”。要像关心家人一样关心群众,像感受亲情那样感受民意,真诚相见,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多做听民声、谋民利的好事,多办顺民心、解民困的实事。 维护好群众利益,必须关心群众、尊重群众。要密切联系群众,充分尊重群众的发展意愿,切实保障群众生产经营自主权,调动群众参与发展的积极性,坚持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制定方针政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多做维护群众利益的事情,少做让群众敬而远之的事情,不做损害群众利益的事情,让群众真正感受到党的温暖。 维护好群众利益,必须解决民忧、破解难题。不管群众遇到什么困难,都要自觉同人民想在一起、干在一起,着力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甚至愿意为群众牺牲自己的一切。要实现政策的制定“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把精力、本领用在促进发展和民生进步上,不断加大农村扶贫开发和农村困难群众救济保障工作力度,集中破解群众就业、就学、就医、住房、行路、饮水等方面的难题,以实际行动感恩群众、回报群众。 党员干部是促进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骨干,是人民的公仆,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站稳群众立场维护群众利益,在长年累月深入群众中培养、巩固群众感情,从而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提高幸福指数。(作者:莫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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