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中国组织人事报刊登了一篇题为《激发和保护中央企业领导人员企业家精神》的文章。文章中指出,只有充分激发和保护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的企业家精神,激励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才能让中央企业的创新活力充分涌流、创造潜力竞相迸发。
文章中指出:“创新精神是企业家精神的核心和灵魂”,的确,“创新精神”是中央企业领导人应具有的企业家精神。《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管理规定》在选拔任用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的基本条件中,就突出强调了要“勇于创新”,可见,创新精神对于中央企业领导人员来说至关重要。所以,中央企业领导人员应该将“创新”发展成为自己的本能,投入到日常工作中,但创新不是 “天才的闪烁”,不可能一蹴而就,而是需要经过艰苦工作才有的结果。
其实,对于中央领导人员来说,不仅需要创新精神,还应该具有工匠精神,可以说,“工匠精神”也是中央企业领导人应具有的企业家精神。何为“工匠精神”?新时代下的工匠精神是指爱岗敬业的职业精神、精益求精的品质精神、协作共进的团队精神、追求卓越的创新精神。创新是长期艰苦工作的结果,中央企业领导人要想在企业产品、技术、商业模式、管理、制度、文化等各方面的创新,还需尽职尽责,兢兢业业,团结协作,坚持不懈,精益求精,追求卓越,这就是我们所说的“工匠精神”,有了这种精神,即使在经济处于低谷时,中央企业领导人也能拿出自己的魄力与担当,以饱满的热情投入到工作中,直面眼前的风风雨雨,竭尽全力解决困难,永不退缩,最终向党和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的新时代答卷。
中央企业领导人员应弘扬企业家精神,当然,他们的企业家精神也应当得到激发和保护,因为他们肩负着经营管理国有资产、实现保值增值的重要责任,“市场活力来自于人,特别是来自于企业家,来自于企业家精神。”所以,文章中指出:要及时关心、鼓励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特别是当他们受到不公平待遇和误解时,应该给予关爱,这样,才有利于中央企业领导人员在自己的岗位上施展才华,才能有广阔的发展空间和良好的机遇。
总之,在新时代背景下,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的企业家精神应得到弘扬和保护,俗话说,“企业家精神不滑坡,办法总比困难多”,央企的创新活力一旦被激发,相信央企的明天定会更加美好。
(作者:沐小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