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错纠错机制是激发干部敢干事的“一剂良方”
一段时间以来,“激发干部积极性”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从党的十九大提出“建立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到中央专门出台文件《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目的都是要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和价值导向,激发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和积极性。(人民日报2018年10月15日05版) 《意见》的出台,让广大“想干事”的党员干部看到了希望,很大程度上调动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给干事创业者撑腰,给改革创新者松绑,让为官不为者让位,切实让党员干部发挥敢想敢干的作风,大胆去做,用汗水挥洒青春,用成绩回报人民,为祖国的繁荣富强贡献自己的力量。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干事业总是有风险的,不能期望每一项工作只成功不失败”。当下,我国迈进新时代,各项事业都需要广大党员干部真抓实干,脚踏实地。“人非圣贤,孰能无过”。 容错纠错机制让全心全意为老百姓服务的党员干部,敢于迈开步子,开动脑筋,激情创业。还能为“领头羊”式的干部吃下“定心丸”,有效的激发了广大党员干部敢于担当作为的热情,更是为他们在试水攻坚中提供了的重要制度保障。 容错和纠错是分不开的,容错不代表包庇干部的错误,容错和纠错并存,目的就是要让广大党员干部及早纠偏和及时补救,有效预防干部犯错。我们应该看到,广大党员干部在工作中付出了很多,负担重、压力大,是当前干部的常态,不能让他们认真努力的干事却要承担全部责任。坚持严管厚爱相结合,对广大党员干部要充分理解、充分信任,格外关心,让他们放心干事,组织一直在他们身后。 当然,容错纠错机制不是免死金牌,不是让广大党员干部为所欲为,瞎做事,乱做事,“错”并不是指干部本身违法违纪,而是指干部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中由于主观上的过失导致工作不能达到预期甚至造成一定损失。当造成了一定的损失和危害过后,干部可以提出免责申请,如确实需要问责的,给予从轻、减轻处理, 并有针对性地从思想上加以引导,帮助纠错整改,防止再次失误犯错,从而达到干部卸下包袱,轻装上阵,让想干事的干部拥有广大的平台。 不得不说,容错纠错机制是激发干部“敢干事”的一剂良方,激发起广大干部在新时代主动担当新使命、展现新作为的激情,让想干事者能干事,定能实现创造出历史新业绩。(王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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