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人民日报》头版一篇报道披露了这样一串数字:重庆自2017年7月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审查3881件,严肃查处105名市管干部。(10月13日,澎湃新闻) 看着这组数据,让人感到震惊的同时更让人感到的是不可思议。中共中央三令五申告诫党员干部要严防“四风”泛滥,严厉打击贪污腐败。在这样强劲的势头下,多少只“大老虎”应声倒下,可是为什么还是有那么多人敢冒天下之大不韪,顶风违纪呢?事发后我们听到很多党员干部讲述自己走上犯罪道路最大的原因是自己一时私欲膨胀,贪图名利,没能抵制住各种“腐蚀品”的诱惑。表面上看如此,追根究底最根本的原由是他们的廉洁自律意识太淡薄,没有把“廉”字立心头,没有当好一个“廉者”。 “廉”是做人的基本品格。“仁义礼智信,忠孝廉耻勇”是我国的传统美德。“廉”为不义财不取也,清廉正直、廉正公平、清白高洁、洁身谨慎、不苟取、不贪污。古人云: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廉生威、威生明、明生信。常言道:威武不屈、贫贱不移、富贵不淫,这些词都是赞誉“廉者”的。纵观历史,“廉者”都是被历史所传颂、世世代代人所标榜的楷模,最有影响力的首当黑脸“包青天”——包拯,他刚正不阿、清正廉明的美德名垂青史,影响着代代华夏儿女,至今都是我们做人、做官的榜样。 “廉”是为官之道。廉是做人不可缺少的美德之一,作为国家官员(干部),廉不仅仅是一种美德,更是一种为官之道,是为官者必须遵守的一项纪律。“孝廉”是汉代发现和培养官吏预备人选的一种方法,被举之学子,除博学多才外,更须孝顺父母,行为清廉。从汉代开始,“孝廉”已作为选拔官员的一项科目,没有“孝廉”品德者不能为官。“孝廉”制度一直延续在中国历代王朝中,成为选拨官员、考核官员业绩的一项重要科目。“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种红薯”、“不为五斗米而折腰”留给我们的都是暖人的清流。今天,以“孝廉”为先依然是我们党选拨干部的一贯宗旨,廉政政绩依然是党员干部业绩考核的重要目标之一,也是我们新时代党员干部为官不倒的法宝。 “廉”是一种纪律,更是一种自律,它更多的是需要自我的约束、自我的控制、自我的隐忍、自我的抵制。春秋时期战国的贤臣子罕,有人送他一块价值连城的美玉时,子罕说:“我把不贪婪当作宝物,你把美玉当作宝物。如果我收下了你给我的宝物,那么我们两个人都丧失了宝物,不如个人保有自己的宝物吧。”故事浅显易懂,但是要像子罕一样视“廉”为宝,在强大的诱惑面前不改初心,保持一颗淡薄的心是需要多么坚忍的毅力。新时期的党员干部应以此为鉴,面对外界诱惑时,把“廉”立心头,不断增强自控力、隐忍力、抵抗力,铸成自律的强大防护网,让“腐蚀品”悄然地远离自己。 “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每个党员干部如能做到“廉”字立心头,那自然是“百蠹不能腐”。 (作者:任琼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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