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此次修订是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上的一次再部署、再动员,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依然任重道远,务必贯彻落实《条例》,让党员干部知敬畏明底线。 新时代我们承担着新使命新任务,作为党员干部,要加强《条例》学习,充分认识《条例》的重要意义,认真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纪律建设重要论述,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切实将《条例》学习好贯彻好。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站在新的历史起点,我们要贯彻新发展理念、保障和改善民生、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坚决要打赢脱贫攻坚战等,都离不开党的纪律作为坚强支柱。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纪律不严,从严治党就无从谈起”。纪律是党的生命,是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的基础性法规,政治纪律在六项纪律中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要坚持问题导向,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史鉴今、以史资政、以史明志,进一步增强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始终坚守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法律是治国之重器,纪律是治党之戒尺,纪检监察机关一方面在监督上全面从严、全面发力、全面覆盖,坚决查处违反党的纪律的各项行为,清除影响政治生态的污垢,另一方面,要将执纪和执法统一起来,建立统一决策、一体运行的执纪执法权力运行机制,纪法贯通,精准发力,实现良好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
(作者: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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