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大亚湾区举办村(社区)干部廉洁教育专题辅导班。辅导班紧紧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适应相关党纪国法的调整,尤其是新时代将行使公权力的村(社区)干部包括村民小组干部人员纳入监察范围的新形势新要求,加强村(社区)干部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和廉洁警示教育,大力推动基层党风廉政建设。(10月12日,大亚湾新闻) “公生明,廉生威”。只有公正才能有清明,只有廉洁才能有威信。廉洁自律是党员干部的基本行为准则,是党员干部的立身之本、为政之要,也是永葆的政治本色。 廉洁应从“小节”做起。一个党员干部腐化几乎都是从一件两件小事开始的,现在一些群众上访告状,深层次的问题依然是干部的廉洁问题。党员干部廉洁、勤政了,就会取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反之,如果不廉洁,私心重,那么就得不到群众的拥护,最终只能被群众所抛弃,甚至还要受到党纪国法的制裁。因此,基层干部必须从严要求自己,严守“官可以不当,人不能不做”的信条,管好自己的嘴,管好自己的手,管好自己的脚。 廉洁应把“关节”做好。廉洁自律,谨慎用权是为政为官之要,特别是涉及征地拆迁、工程建设等利益性、敏感性很强的工作中,更要保持清醒头脑,谨慎用权,坚决不能陷入不良利益格局,做到心中有正气,身上有骨气,在群众面前站得直,坐得端,行得正。必须自觉接受党员和群众的批评、监督,把财务政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各项制度落到实处,让党员和群众知道事是怎么办的,钱是怎么花的,使群众明白、干部清白。 为政之要在于廉洁,廉洁之本在于自律,自律之道在于防患未然。只有这样,才能赢得党员和群众的信任,取得真正的威信,形成干部与群众合心、合力、合拍的喜人局面。(作者:王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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