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 不断增强群众幸福感 随着脱贫攻坚的结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开始拉开序幕,各级各地机关开始放开手脚,各显神通,大力发展产业、养殖业以及打造农旅结合美丽乡村。美丽乡村也在各级各地基层干部的努力下不断变化,但是要想建设美丽乡村提高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满足感,基层干部和公职人员必须抓好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 习近平总书记说:“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遏制增量、清除存量的任务依然艰巨。必须深化标本兼治、系统治理,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要在不敢腐上持续加压,始终保持零容忍震慑不变、高压惩治力量常在,坚决惩治不收敛不收手、胆大妄为者,坚决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坚决防止领导干部成为利益集团和权势团体的代言人、代理人,坚决防止政商勾连、资本向政治领域渗透等破坏政治生态和经济发展环境。要对比较突出的行业性、系统性、地域性腐败问题进行专项整治。” 增强群众获得感,应当好监督人。基层干部和公职人员、精准化、常态化。面对群众应得的,我们必将全力以赴的守护好,确保群众财产不遗失。 增强群众幸福感,应当保护人。基层干部和公职人员要成为人民群众的保护伞,群众的幸福感来源于日常生活,在加大群众医疗、教育、社保等领域投入时,基层干部和公职人员要参与其中,将具有腐败苗头的扼杀在摇篮里,当好人民群众的保护伞,确保群众幸福值不断增加 增强群众安全感,让群众成为参与者。一方面基层干部和公职人员要加强法治教育,通过宣传栏和发放宣传册、坝坝会等方式,不断提高群众法律意识,例如:基层干部和公职人员走入农户家中通过拉家常的方式,为农户讲解朴实的、实用的、接地气的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用农户听的懂的话来服务群众;另一方面要通过监督检查等方法,将权利暴露在阳光下,使政策更加透明,利用微信小程序等方法让群众能随时享受参与者的权利,发现身边腐败问题及时反映,让群众真正成为权利的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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