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织发挥坚强堡垒作用,党员也要发挥模范作用。在试点小区,党员回居住小区报到、亮身份,并为社区出谋划策,热心服务,成为小区治理中的重要力量。(1月10日,人民日报)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必须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社区治理是社会治理的“神经末梢”,党员作为社区中具有较高政治觉悟与公众参与能力的先进主体,要充分发挥在社区治理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带领居民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不断提升社区居民的的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 党员要发挥在社区治理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必须增强做好社区治理的使命感。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就是共产党人的永恒使命。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体是提升社区居民的的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的具体体现。党员要以时不我待、舍我其谁的历史责任感和责任意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特别是党员干部更要在其位,谋其政,尽其责,经常到居民家听取居民对做好社区治理的意见和建议,为更好做好社区治理打好基础。 党员要发挥在社区治理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党员要把推动社区治理作为己任,持之以恒地察民情、履职责、解难题、促发展,积聚力量,在社区治理中率先垂范,主动作为,增强使命担当,准确及时了解社区居民思想状况,积极主动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切实加强特殊人群的关爱服务,引导广大社区居民自觉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带动群众全面参与。 党员要发挥在社区治理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必须当好社区治理的“旗帜”。一名党员就是一面旗帜。要做在思想上的“旗帜”,始终要有创新性和先进性,有大局观念和全局意识,有标兵意识,能够引领居民正确认识社区治理的重要性、必要性和前瞻性,能够以创新的方式方法解决生活和工作中的矛盾问题,为社区治理工作奠定良好的思想基础。要做工作上的“旗帜”,必须要有“逢山开路、遇水架桥”精神和“有困难,跟我上”的责任担当意识,团结动员居民共同做好社区治理工作。 (作者:刘贵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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