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好村规民约,助推乡村治理 ——营盘村“三项措施”助村规民约落地落实 (屏边县湾塘乡营盘村委会 雷颖舒) 在推进乡村治理的过程中,村规民约是提高治理成效的重要手段之一。然而,有的村子在制定村规民约时,脱离实际,流于形式,仅仅是“写在纸上,贴在墙上”无法发挥村规民约的作用。屏边县湾塘乡营盘村委会积极鼓励民众参与,充分尊重民意,奖惩并用,循序渐进,使村规民约不再是“一纸空文”,助力村规民约落地落实。 file:///C:\Users\Dell-INS\AppData\Local\Temp\ksohtml8176\wps7.png积极鼓励民众参与,发挥自治基础。村规民约是乡村自治化的最好表现,村规民约要让全体村民共同遵守,多数人对内容的认可是遵守的前提。首先要让村民积极参与制定,为此营盘村“两委”、驻村工作队一道,多次进村走访,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将群众关心的问题纳入村规民约中,提高民众参与度,从而增强村民自治的思想意识。 file:///C:\Users\Dell-INS\AppData\Local\Temp\ksohtml8176\wps8.pngfile:///C:\Users\Dell-INS\AppData\Local\Temp\ksohtml8176\wps9.png充分尊重民意,保证制度合理化。村规民约的制定过程中,必须体现合理化、科学化,既不能“高大上”又要“接地气”符合农村实际。在制定工作中,充分尊重民意,倾听民生,尤其在一些苗族村寨,要尊重当地的民族习惯,要做到“去其糟粕,取其精华。通过汇集意见,形成初稿的基础上,营盘村畅通各类表达意愿的通道,并在村公开征求意见,逐一在各小组召开听证会进行讨论,得到村民表态认可后,形成较为完善的版本。 奖惩并用循序渐进,助推乡村治理。村民良好习惯的养成非一朝一夕,乡村文明建设工作也不可急功近利。在制定的过程中必须考虑其约束力,应做到奖惩结合,既要树立典型,又要发挥榜样的作用,让奖优罚劣成为一种鲜明导向,在潜移默化中影响村民的日常行为。循序渐进的宣传教育,促进村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使村规民约落地落实,推动乡村治理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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