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极端天气,代照岭村63岁的王彩萍不再觉得难熬。自从2018年11月通过整村搬迁搬进新家后,家中用上了电暖器。 2013年至2019年6月,中央财政累计支持全国1794万户贫困家庭改造危房,帮助5700多万贫困群众住上了安全住房,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2300多万人。(10月30日,半月谈) 攻坚脱贫最重要的就是让激活群众的内容动力,让其相信美好的脱贫未来,对未来有期待、有认可,相信用双手就能够创造美好的未来。但是,这种相信是建立在生活持续向上向好发展的基础上。如果贫困群众长期生活在风雨飘摇的房子里,自身的冷暖都不能保障,其又如何能够坚定地相信未来可期。 落实贫困群众的住房保障,在其根本需求上下功夫,让其尝到脱贫路上的“甜头”,并且让其相信脱贫有“奔头”,其自然就愿意相信未来,愿意创造未来。因此,无论是帮助贫困群众修建房屋,还是通过扶贫搬迁的方式让贫困群众得到住房安置,其意义不仅是让贫困群众“有所居”,其实也是激励贫困群众,为贫困群众脱贫打下“思想基础”。 这也是为什么,帮扶工作在落实的时候,不仅仅是在产业发展上施力,同样也要在改善村容村貌,改善群众生活环境上施力。因为生活环境的改善,会给村民群众带来心态的变化,也会对其思想精神产生积极影响。村容整洁、好的乡风民风不仅是外在环境的改变,同样也是文明进步的表现,村容村貌的进步,自然就会影响村民群众思想精神的进步,能够点燃群众脱贫希望。 因此,当看到住房保障对于群众思想进步的积极意义,以及乡村环境改变对于村民群众脱贫的积极意义。从而从改变外在环境,完善基础设施上全面做起,夯实攻坚脱贫的坚实基础,激活村民群众的内生动力,促进攻坚脱贫成功。(文/钟悠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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