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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拜读] 敢于容错纠错,“有错干部”才能变为“有为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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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0-15 12:41: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什库尔干县召开的干部大会上,代波作为新提拔干部代表上台发言:“组织不但没有因我受过处分否定我,反而帮我改错纠错,提拔重用了我……”(10月14日,中国纪检监察报 )
       因工作中失职失责,塔什库尔干县的一些干部受到纪律处分。但组织上并没对其放弃不管,而是通过及时跟踪回访,定期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工作表现和生活困难,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疏导和谈心谈话,激励他们放下思想包袱,调整思想状态,主动适应新环境。而这些“跌倒”的干部中,凡是能诚心悔改、工作积极,用行动赢得群众和组织肯定的,均得到提拔重用。这说明,只要正确运用容错纠错机制,合理区分党员干部违纪与工作失误情形,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有错干部”也能变为“有为干部”。
       那么,如何正确运用容错纠错机制呢?笔者认为,要注意以下两点。
       首先,组织上对“跌倒”的干部要敢于容错。古语云:“人非圣贤,孰能无过?过而能改,善莫大焉。” 作为普通人,出现失误和过失本来就是正常不过的事,党员干部同样如此。对“跌倒”的干部不能一棍子打死,使其“永世不得翻身”,应该抱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态度来对待受处分的干部。只要他能痛改前非,也可以重新获得任用,对表现特别突出的干部,可以提拔重用。因为构建合理的“容错机制”有利于释放调动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让广大干部愿干事、敢干事、能干事。当然,容错不代表可以一直犯错,要合理界定“容错免责”边界,正确区分“错误”和“失误”,“追责问责”要注重“治病救人”,真正把干部干事创业的激情激发出来。
       其次,“跌倒”的干部自身要主动纠错改错。党员干部犯了错误不可怕,一直犯同一个错误还是不改才更可怕,关键是要从心灵深处深刻反省,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放下思想包袱,调整思想状态,主动适应新环境,积极改过自新,在错误中、挫折中、失败中坚强和成长起来、成熟起来,用实际行动和工作成效来赢得群众的赞誉和组织的肯定。只有这样,才会有就重新站起来的机会,才会赢得组织的提拔和重用,才能实现从“有错干部”变为“有为干部”。如果破罐子破摔,从此一蹶不振,就将会离世人越来越远。(李琼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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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10-15 12:41:51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纪检监察报 - “有错干部”成了“有为干部”  http://www.jjjcb.cn/content/2019 ... cetag=s_pcqq_aioms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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