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宁波10月2日消息,自10月1日起,随着《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的正式实施,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从“我要分”进入了“要我分”时代。1日当天,该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出动了1500余人次执法人员进行执法检查,对个人发出书面整改143次,对单位发出书面整改116次。 随着经济的迅猛发展,城市生活垃圾与日俱增,污染日趋严重。这不仅给城市环境造成了巨大压力,也阻碍了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和美丽中国的建设步伐,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首次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我国经济社会建设总体布局的战略高度。如何有效解决城市生活垃圾问题已日益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 回收分类,立法先行。垃圾分类投放是垃圾治理的“源头”,分类是否精准、覆盖是否全面,直接决定了垃圾治理的成效。要有效解决城市生活垃圾,通过法律条令来规范引导消费者和市场的行为,完善城市垃圾回收分类相关的法律法规至关重要。在小区设立“环保警察”,引导监督居民,分类投放垃圾。并实行惩戒制度,对不按要求做的居民,实行“黑红黄”牌制度,屡教不改者,通过增加物业费等手段进行强制。 规范市场,培育习惯。企业在设计家庭垃圾桶以及小区大垃圾桶,要充分考虑实用性及便利性,可以借鉴德国经验,设计成格子形状,同样环卫垃圾车也要分层设计,避免分类垃圾桶流于形式。这些因地制宜的举措既照顾了居民便利要求,又不留任何垃圾分类投放盲区,努力提升了居民垃圾分类投放的配合度。另外要加大宣传力度,在社会,学校,小区要广泛普及,向推开塑料袋有偿使用一样,久久为功,逐渐让居民养成习惯。 科技助力,变废为宝。加大科技投入,研究生活垃圾的循环利用和处理,真正变废为宝,形成“绿色燃料”。并在职业院校或大学开设相关学科或专业,培养从源头到末端的各流程人才,使垃圾分类处理真正形成一种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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