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民之事,丝发必兴;厉民之事,毫末必去。”坚守初心使命,始终为人民谋幸福、为群众谋利益,昭示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时刻把百姓冷暖放在心头,笃行“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恶恶之”,人民的生活必将一年更比一年好,我们的国家也一定会更加繁荣富强。(8月13日,人民网) 人民是社会历史发展的主体,也是时代进步发展的主体。 “政之所兴在于顺民心,政之所废在于逆民心”。一个政党、一个政权的根本因素是人心向背,党和政府要始终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一切行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党员干部要通过卓有成效的工作和努力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群众中间,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群众的事,绝对无小事应该有两层意思,第一层意思是群众再小的诉求都应该是基层党员干部行动的理由。是否让人民群众满意是衡量我们党工作好坏的标准,“时代是出卷人,我们是答卷人,人民是阅卷人”,群众满意的工作就是好工作,群众不满意的工作就是没做好。群众反映的困难事情,就是党和政府当前首要解决的事情。民心顺则事业兴,民和则国和,民安则国安。 群众的事,绝对无小事还有一层意思应该是,有损群众利益的事情,坚持不能做,哪怕只是损害一点点也不能做。“利民之事,丝发必兴;厉民之事,毫末必去”。有利于群众的事,再小也是大事;伤害百姓的事,再小也是大事。 作为一名党员,我们始终要把为人民服务宗旨作为个人的精神追求、精神动力和精神支柱,不断增强党的意识,把党的要求作为个人日用而不觉的行为准则,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用行动践行为人民服务的誓言。 作者:丹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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