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铁霸座男孙某居然成了网络“大V”,分别在新浪微博和今日头条以“高铁霸占座位事件当事人”“高铁‘座霸’事件当事人”的名头开账号,并被有关网站“加V”。成为“大V”后,孙某迅速发声,不仅“点评”自己被列入限制乘火车“黑名单”,还“声援”涉嫌性侵的某企业家,俨然一副名人架势,令人大跌眼镜。(人民网,9月4日) 高铁霸座,扰乱公共秩序,本来就不是一件什么光彩的事情,本应闭门思过、知错而改。然而,却因受关注的多了反而成了“名人”,更莫名其妙的是对霸座男孙某这样的跳梁小丑,个别网站不仅授予“大V”称号,更主动为其站台。 是什么在助推座霸男成为“大V”?是利益。关注度、点击率、聚粉丝、博流量,“大V”固然是网站吸引大众眼球,推动营销事件,激活粉丝经济的“法宝”,但什么人可以成为“大V”,什么人不可以,应该有个“标准”。作为网站经营者,至少应从道德层面和社会效应两方面来权衡考量这个“标准”。强行占座扰乱公共秩序,狡辩抵赖挑战公序良俗,这样的人也能成为“大V”,是“标准”降低了,还是别有用心?很明显,座霸男孙某的账户加“V”,不仅挑战了公众对于“大V”的认知,也挑战了公序良俗的底线,更让人不得不怀疑一些平台加V审核、把关机制的标准与导向。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压实互联网企业的主体责任,决不能让互联网成为传播有害信息、造谣生事的平台。”互联网企业作为网络信息传播的主体,不能良莠不分、唯利是图,而应更多地顾及社会影响和道德标尺,坚守国法人情与公共秩序的底线,严守职业操守和道德底线,认清是非对错,端正“三观”,抵制“三俗”,主动担起应有的社会责任。(白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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