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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衢江法院对浙江一会计陈某进行公开审理,被告人陈某于2001年12月至2007年7月期间,利用自己担任单位会计、出纳等职务便利,以骗取、盗取等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资金共计633.66万元。以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60万元。(澎湃新闻) 习总书记说过:一个人能否廉洁自律,最大的诱惑是自己,最难战胜的敌人也是自己。陈某作为一名党员干部,不仅没有先正其身、以身作则,反而以权谋私。将于10月1日起施行的新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重拳出击,对党内纪律再次划出了新的纪律“底线”,严禁杜绝“以权谋私”的现象在党内存在。 严肃党内纪律,党员干部要“撕开面子”。党内纪律的维系不仅需要制度条例的监督与约束,更需要党员干部从自身出发,“撕开面子”工作,公正为民办实事。部分党员干部认为和气的同事关系才是继续工作的前提,为了不破坏同事之间的“关系”,做事“畏畏缩缩”,不愿当“出头鸟”,躲在“面子”的后面,导致制度与条例成为“摆设”,完全没有起到适当的制约作用。所以清廉有序的党内环境,要求我们党员干部要“撕开面子”工作,实实在在为民办事。 严肃党内纪律,党员干部要杜绝“利益输己”。“官”与“权”是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为官便有权,有权不可乱用,合理平衡两者之间的关系是必不可少的。我们党员干部要适当用权,杜绝利用职权的影响力,以非法的手段将公共财产输予自己。不论“官”的大小,都要做到党员干部上下有节,正身明法,不论职位的高低都有法律条例的约束,始终明白在党内监督下,“纸包不住火”,切忌“利益输己”。 “开弓没有回头箭,反腐没有休止符。”这是我们从严治党的决心,更是我们严肃党内纪律的前提条件。就中纪委最新数据统计,今年上半年,全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4.53万个,处理6.15万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2万人,组织处理3万人(部分人员既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又受到组织处理),移送司法机关0.13万人。这是我们重拳出击治理党内纪律的重大成果,时刻提醒着党员干部要廉洁自律,警钟长鸣,“撕开面子”为民工作,杜绝“利益输己”,营造清廉的党内环境。(作者:何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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