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也需要“撑腰”
“两次招标均无违规行为,信访举报人反映的问题与事实不符……”近日,江苏省无锡山水城规划建设局中层以上干部经历了一次特殊的会议。会上,来自无锡市滨湖区纪委监委的两位同志就该局新任局长前期信访举报情况进行了澄清说明。(6月2日,中国纪检监察报)
前年,福州市纪检监察机关连续查处3起诬告陷害违纪违法案件。去年,长沙市纪委为7名遭受诬告陷害的干部澄清正名。今年,滨湖区纪委监委为提拔关键时刻被举报的干部“两次”撑腰,为其澄清说明,消除顾虑,重新投入到各项工作中。习近平总书记曾强调:“坚决反对腐败,防止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腐化变质,是我们必须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反腐败高压态势必须继续保持,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对腐败分子,发现一个就要坚决查处一个。”在全国高压反腐的大环境下,一些居心叵测之人,利用反腐“零容忍”,恶意诬陷、诽谤、举报我们的干部,让一部分清白干部名誉受损,不甚其扰。
诬告陷害,这不仅损坏了干部的名誉,还打击了干部的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让“为官不为”消极的思想有了滋生的土壤,败坏了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真正干事的干部反而受挫,放不开手脚,迈不开步子,长此以往,谁还敢办事?谁还会办事?虽说“身正不怕影子歪”“真金不怕火炼”,清白的最终也是清白的,但还是对我们干部有一定的影响。然而这部分“始作俑者”,基本没有什么损失:诬陷成功了当然好,没有成功也给干部摸了黑。他们在旁边乐的看戏,准备着继续“捣乱”,严重的扰乱了政治清明的从政环境。
笔者认为,领导干部也需要“撑腰”,特别是对于那些干事创业者,要严查诬告陷害,为他们澄清鼓劲。一方面,组织上要及时调查,澄清事实,不让一个清白干部蒙冤;另一方面还需要进一步的建章立制,完善相应的政策措施,明确对干事创业者的保护和支持。善人赏,恶人罚,则国必治。赏罚分明,至公至正,这正是我们严肃执纪的根本要求。(作者:晨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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