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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推搜狐] 有一种拒贿叫假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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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27 07:42: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有一种拒贿叫假象
唐剑锋(备用名梁新)
拒贿的意思很明确:拒收别人的礼物和贿赂。有一种拒贿,却是一种假象,一种伪装,为了收受更多的贿赂。浙江省绍兴市委原常委、宣传部原部长何加顺,就是这样一个以拒贿为幌子,贪得无厌的人;人不可靠时他拒,钱少时他拒,钱足够多时,贪的一面就暴露无遗。
在何加顺面前,拒贿被他当成工具,被他玩弄在股掌之间,也蒙蔽了很多善良的人。何加顺擅长表演,他用拒贿,展示廉洁的一面,好在公众面前,媒体面前,领导面前,树立光辉“形象”;当他确认来人可靠时,私下无人知晓时,钱财足以让他动心时,甚至就会狮子大开口。何加顺是典型的“两面人”;公开场所的何加顺和私底下的何加顺,完全判若两人。
在何加顺主要违纪违法事实中,有一点让人印象深刻,也发人深省,就是他基本不收现金。对此,何加顺本人在接受采访时也表示,许多腐败案件警示录对他震慑很大,担任领导干部的20多年时间里,自己曾经多次拒绝他人赠送的现金、股票和房产等。何加顺在忏悔书中这样写道:刚当上新昌县委书记时,命运恰逢其时地给他安排了一堂生动的廉政教育课。彼时的新昌县,多名县级领导干部因为收受大量现金被查处,这让何加顺第一次近距离地受到了警示教育。“这对我震慑很大。”从那个时候起,何加顺就对收受贿赂抱有一种警惕之心。
在忏悔书中,何加顺还提到,后来看到许多腐败案件警示录里,也有大量因收受贿赂而被查处的前车之鉴,让他颇受触动。这本应让身为县委书记的何加顺引以为鉴,提高警惕,不蹈覆辙,然而,对于骨头里贪婪成性的何加顺来说,却没有收敛,而是加强防范,以便贪得更安全。担任县委书记后,面对越来越多的诱惑,加上当时对一把手的监督缺少行之有效的办法,何加顺渐渐放松了严要求。2010年,他升任绍兴市委常委、绍兴县委书记,成为副厅级干部。各种不同目的、不同动机的人发起了更强的攻势,曾经确定的原则渐渐松动了。
何加顺说,“实话说,那个时候我已经有了矛盾心理。”从收受烟酒、衣物、保健品开始,他慢慢把收受礼品礼物定义为社会上的一种“潜规则”。随着诱惑增多,他的态度也从开始想退,到想退未退,再到后来心安理得,甚至把“我为你办事、你自愿送我物品”看成是一种常态,只收不讨、不索就行。到后来,哪怕是多年的“好友”、后来在何加顺案件中行贿最多的某环保科技公司法人代表洪某,为儿子升学一事送来的4万元现金,也被他断然退回。
何加顺收受贿赂,就在于隐蔽性。对于贵重物品,在何加顺眼里,这些东西往往价值比较内敛,外观不起眼但价值不菲,且具有隐蔽性,即使组织查到也可以推说自己不知道确切价格进行抵赖,也满足了身为县委书记的他“对生活品位的追求”。2011年,在何加顺利用担任绍兴县委书记的职务便利,为洪某公司在绍兴县某印染污泥处理项目建设上提供帮助,洪某再次奉上一件价值279万元的“长瓜扁豆”青田石雕艺术品时,何加顺就再也没有拒绝。  
有人把何加顺的选择性收受贿赂,叫做“雅贿”。雅贿有“雅”挡着,对于收受贿赂者来说,就多了一层隐蔽性、安全性,更给自己留有了“退身步”;就是组织发现,查到自己,完全可以用“不懂行”将自己装扮成“无辜的受害者”。这样的做法,曾经在一些有“品位”的干部中盛行过,也确实让一些人“安全”了一段很长的时间,不过,最终还是“疏而不漏”。
陈毅元帅有诗云:“手莫伸,伸手必被捉”。何加顺们自以为隐藏的很深,收受贿赂的手段很高明,岂不知是“法网恢恢”,有谁能最终斗得过好猎人呢?不让一个何加顺“漏网”,本身就是一种态度,一种导向,一种警示,一种忠告:别再去做“聪明反被聪明误”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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