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8月24日电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主任习近平8月24日上午主持召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全面依法治国具有基础性、保障性作用,在统筹推进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上,要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以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新华网 8月24日) 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党的十九大报告将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作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一,提出了深化依法治国实践的时代要求,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向纵深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在全社会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大力建设法治文化。 法治精神是一个社会尊重法律权威和尊崇法治的精神状态,它表明社会成员对法律以及法治的理性认知和价值确证。法治精神是法治的灵魂,法治精神的树立,最终将在中国社会形成对法律的信仰和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是我国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也是法治精神的基本内涵。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在广大干部群众中树立法律的权威,使人们充分相信法律、自觉运用法律,形成全社会对法律的信仰,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文化,在全社会形成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这对于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推进法治,必须弘扬法治精神,使法治的信仰融入人们的血液之中,形成法治思维、法治行为方式,全民守法,共同推进法治中国进程。(朱川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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