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9月1日正式实施。符合法定条件的港澳台同胞可自愿申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并在居住地享受到与内地(大陆)居民基本相同的公共服务和便利(8月22日 人民日报) 早在20世纪,邓小平同志就对港澳台问题率先提出:要坚持和平统一的基本国策,一国两制(即一个国家,两种制度)。香港、澳门,台湾同胞一直以来都是大陆同胞的血肉兄弟,是中华民族的子民。习近平同志在十九大报告中也强调,要坚持“一国两制”,推进祖国统一,还要秉持“两岸一家亲”理念,扩大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实现互利互惠,共同进步,共同发展。 现如今,随着《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的出台,港澳台同胞和内地(大陆)的融合度更高了:港澳台同胞在领取居住证后,可以凭证依法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可以凭证乘坐国内航班后撤,办理金融业务,享受同等购物待遇等等。港澳台同胞到内地(大陆)探亲旅游、投资经商、求学创业的群体的工作生活将得到巨大的便利,加大港澳青年“北上”,台湾青年“西进”的风潮。
本次促进港澳台与内地(大陆)同胞联系发展的政策的推出,践行落实了十九大报告中的合作共赢精神,为两岸携手同享幸福生活提供了更完善的基础政策,进一步实现了中华民族的团结统一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作者:荣婧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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