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全面启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项斗争自 2018年 1月开始,至 2020年底结束,为期 3年。自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国上下掀起了一场轰轰烈烈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人民战争。一个个危害社会的黑恶犯罪团伙被打掉,充分展示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对扫除黑恶势力犯罪的坚定决心,群众无不拍手称快。 然而,因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的时间长,工作量大,打击范围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很多部门刚开始的时候干劲十足,口号响亮,可是随着专项斗争的深入,思想和行动上都松劲了,特别是在中央督导组检查之后,很多部门认为可以停下来歇一歇了,其实,这是一种极端不讲政治的表现,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看成是一项应付上级领导检查的作秀,严重偏离了党中央的指导思想。 以上错误思想的出现,归根结底是对中央的思想理解不深,政治站位不高的表现。大家应该清楚地认识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大家必须清楚地认识到,黑恶势力已经严重威胁到我国基础政权的稳定,各级政法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部署上来,要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 目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已经进入了深挖彻查的攻坚阶段,我们不能因为取得一定的成绩就停滞不前,搞中场休息,我们要加强对外宣传,引导基层群众百姓认识到扫黑除恶、反贪反腐的重要性和党中央将此项工作进行到底的决心,联合群众,党群同心,发动群众百姓积极配合扫黑除恶、反贪反腐工作,敢于维权,敢于发声,敢于举报,积极与黑恶势力作斗争。同时,各级职能部门对于易滋生贪腐和黑恶势力的重点地区,要加强监督管理,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摸清线索严厉打击。对于执行纪律不到位、涉嫌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贪污腐败的党员干部要严肃问责,依法惩治,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维护区域的和谐稳定。 作者:周发兴,玉溪市公安局江川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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