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汉市武昌区法院一审判决该团伙为黑社会性质组织。该案是全国首例判决黑中介团伙犯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骗取租客租金,截留房东房租,肆意欺压群众,一言不合聚众斗殴,还敢对警察大打出手。非法营业额高达3300余万元。黑中介团伙利用社会中介组织身份大行黑社会性质犯罪,根本破坏了中介组织正当的定位和正常的作用,严重毒害市场经济环境,严重侵害市场经济相关方面的合法权益,成为为害一方的祸患。 今年年初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的《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强调,要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 近年来,随着打击力度加大,黑恶势力得到遏制,但是在部分地区和领域仍然比较突出。其活动渐趋隐蔽,游走于犯罪与违法之间,同时其组织形态、攫取利益的方式也在发生改变。就拿黑中介来说,全国各地发生的中介纠纷不在少数,但是在之前的类似案例中,往往都是一件件小的纠纷,每件纠纷数额又小,所以每次都是作为合同纠纷处置,所以,黑中介被追究刑责的都少之又少。其实,这才是黑中介真正的黑暗之处,将犯罪做到隐蔽性极强。 如今,武汉首例黑中介北判为黑社会组织,正是展现了中央对涉黑涉恶问题尤其是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案要案,坚决处理的态度与决心。 “国无恒强,无恒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朗朗乾坤,绝不容黑恶势力有任何藏身之地,坚决打赢扫黑除恶攻坚战,创造长治久安的社会环境。(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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