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人权理事会3月15日顺利核可了中国参加第三轮国别人权审议的报告。15日的会议由人权理事会主席、塞内加尔常驻日内瓦代表苏克主持。中国外交部副部长乐玉成率中国政府代表团与会。中国常驻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和瑞士其他国际组织代表俞建华及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央统战部等有关单位,新疆、西藏自治区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代表参会。(3月16日,人民日报海外版) 国别人权审查(又称“普遍定期审议”)机制是联合国人权理事会2007年6月完成建章立制工作时确定的重要内容,无论是发展中国家还是发达国家,每隔4年都要接受一次人权状况的全面审议。2018年11月6日,中国在瑞士日内瓦参加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三轮国别人权审议。这是继2009年和2013年之后,中国接受联合国第三次对中国人权状况进行例行综合审议。 中国改革开放40年来,人权事业持续向前发展,建立了完备的人权保障体系,成为人权事业快速进步的国家,实现了最快速度的大规模减贫,健全了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不断提高和加强人权的司法保障水平,依法保障公民言论和宗教自由,全面促进和保护特定群体权利,广泛开展国际人权交流合作。中国用几十年时间走过了发达国家几百年的路,在960多万平方公里的中国土地上,没有战乱恐惧、没有颠沛流离,13多亿人民分享着安宁、自由、幸福的生活。可以说,这是史上最快的人权进步,也是中国对世界人权事业的重大贡献。 中国履行人权义务和承诺能得到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的认可,无疑证明了中国这个有着13多亿的人口大国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人民安居乐业的现实,这是毋容置疑的事实,凸显了中国共产党执政为民的强大能力,彰显了一个社会主义国家的大国担当。中国一向认为人权的定义是广泛的,也尊重各国由于国情不同、制度不同、文化不同、信仰不同、历史不同等原因而对人权的不同认识,但我们肯定一点的是人权不仅仅包括政治权利与自由,最根本最基础的应该是人基于生存和发展所必需的平等自由权利。 中国是发展中国家的一个大国,对广大发展中国家的人民来说,生存和发展才是大事,生存都成问题,谈何其他。对于他国提出的一些人权建议,适合我国国情,利于我们改善民生民主,促进人权的发展,我们当然接受,而且是乐于接受。中国有句俗话:“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好的建议能促进我国人权事业的发展,我们当然欢迎,但是一些别有用心的国家打着维护人权的旗号,无视我国在人权事业上的发展成就,无视我国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把人权问题政治化,对中国的民族、宗教、司法等问题进行无端指责,妄想破坏中国政治清明,社会稳定,民心安乐的大好局面,13多亿中国人民一定不会答应。 中国人民对人权的认识就是在中国共产党的带领下,人人安居乐业,享受平等和自由,过上幸福生活,这就是最大的人权。
作者:马洪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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