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小三七 于 2019-3-18 13:28 编辑
坚持“严管厚爱”为党员干部成长指路护航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条例指出要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围绕建立健全干部素质培养、知事识人、选拔任用、从严管理、正向激励体系,推动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选人用人制度机制。 为政之要,莫先于得人。用什么人、不用什么人、怎样用人,是对干部最有效、最直接的激励和鞭策。笔者认为,在新时期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下,贯彻落实好《条例》,需从建立完善干部选拔任用的制度机制入手,将“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让有为者有位、让无为者失位,充分激发干部队伍干事创业活力。 要建立完善“严管”机制。“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在干部管理上,要拧紧“总开关”,筑牢“总堤坝”。坚持严格管理,突出政治标准,加强制度约束,杜绝出现“特殊人群”,让制度无处不在。在干部监督上,要绷紧“高压线”,打好“组合拳”。坚持严格监督,构建自我、党内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机制体系,把监督工作全面做细、做实、做深、作透, 让党员干部时刻摆正自己的位置、牢记自己的使命,防止走 “弯路”、入“歧途”。用“严”的压力激发党员干部“干”的动力,更好地肩负新担当、履行新使命。 要建立完善“厚爱”机制。干部工作“严管”是前提,“厚爱”是基础。党组织真诚的关爱能有效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热情,让广大党员干部感受到组织的温暖。要充分领会并贯彻落实好《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严格落实干部休假、定期体检、困难职工帮扶等制度,采取政治上激励、工作上支持、待遇上保障、家庭上关怀等四项措施,让干部政治上有“奔头”、工作上有“盼头”、经济上有“甜头”。 要建立完善“激励”机制。“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党员干部在干事创业的过程中难免会犯下错误,对于非原则性的错误,要充分宽容和谅解,制定《激励干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容错免责办法(试行)》,鼓励党员干部在干事创业的过程中大胆履职、敢于担当、高效干事,让他们心里委屈有处可说,工作包袱有处可放。旗帜鲜明为那些敢于担当、不谋私利的“干事创业者”撑腰鼓劲,促使他们打好“主动仗”、种好“责任田”。 作者:杨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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