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给考核的形式做“减法”,督查检查的实效做“加法”,努力克服抓落实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让基层干部从无所谓的事务中解脱出来,更好集中精力干事创业、担当作为。(2月18日,四川日报) 强化统筹,严控督查检查考核总量。《通知》明确规定,除经党中央批准和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以及依法依规开展的督查检查考核外,省直各部门和各类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公室,不得自行设置以地方党委和政府为对象的督查检查考核项目,不得在部门文件中自行规定督查检查考核事项,一般不得自行组织开展对本行业、本系统的全省性考核。这就大大避免了督查检查工作政出多门,进一步规范了执行督查检查工作的执行主体、考核对象和督查程序,有效避免了开展督查工作的主观性,切实把督查考核工作纳入到法治的轨道中。 坚持靶向考核,查在要害、考在实处。以往的督查检查工作很多不仅流于注重形式,造成了多而滥的情况,而且大大降低了考核的实效,这就进一步制约了问题的整改与落实。《通知》创新考核形式,强化督查检查的实效。一是坚持考核的灵活性,把明察与暗访相结合,深入基层一线,多看“后院”和“角落”,少看“门面”和“窗口”,不仅看督查检查对象的“面子”,更要“拨开面纱”看“里子”。二是借助信息化优势,打造“互联网+督查”的智慧化考核平台,通过运用大数据、自媒体等信息化手段,大力提升督查考核的智能化、信息化、网络化水平。三是聚焦问题,科学设置考核指标,优化各考核项目权重。具体到督查工作中体现差异化,避免“一刀切”“一锅煮”。更加注重常态化了解和过程考核。 建立健全结果运用联动协作机制,强化结果运用。一是将考核结果与评价使用干部、兑现奖惩相挂钩,将其作为激励干部的重要依据。二是健全结果反馈机制,通过完善台账把督促整改落在实处。三是优化部门协作,提升督查实效。对督查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及时转交给省纪委监委或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置。 督查考查干部的目的在于提升干部的工作效率,激发其创业干事的热情,只有让督查考核工作少一点形式,多一些实效才能真正把督查考核工作的效用发挥到最大,成为干部干事创业的“加速器”。 作者(涅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