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委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明确不得自行设置以地方党委、政府为对象的督查检查考核项目,不得在部门文件中自行规定督查检查考核事项,确需开展的要一事一报,要严格控制总量和频次,同一省直部门开展的多项督查检查事项要尽可能整合,原则上每年开展1次综合性督查检查,同一类事项涉及多部门的要联合组团合并开展。(2月18日,四川日报) 督查检查考核工作是推动各项工作贯彻落实的重要手段,在任何一个行政系统,督查检查考核都是必须的,这是上级监督管理下级的一种重要方式,近年来督查检查考核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政策部署过程中,激励着广大党员干部奋发作为,发挥了激励作用,但同时也出现了很多问题,比如在基层一些名目繁多、频率过高、多头重复、只留痕迹轻实绩等问题,地方和基层应接不暇,基层干部苦不堪言,反映强烈,既不利于集中精力抓落实,也助长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重损害了党群干部关系。 督查考核不应以工作成绩来论英雄,拒绝陷入套路化、模板化的误区,考核不能只报喜不报忧,调研考核不能打着观光旅游的名义游山玩水,也不能只停留在看资料,听汇报上,这样的考核造成了检查考核结果与实绩“两面性”,不仅增加了干部的投机心理,也滋长了取巧作风,使很多工作只停留在纸面不落实,既浪费人力物力财力,也让踏实干事的干部流汗又流泪。 总而言之,避免督查考核套路化还需要不断改进督查检查考核的方式方法,少走套路,多到现场看、多听群众说,鼓励督查考核不打招呼、不发通知,要建立督查考核检查正面清单,要坚持主动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同时要立足实际设立目标任务,不能片面追求高要求、高标准,更不得大张旗鼓搞陪同接待,切实为基层减压减负,让督查检查考核更好地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作者:毛倩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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