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了了2018 于 2018-7-5 09:32 编辑
7月3日的人民日报刊登了《在习近平党建思想指引下实干担当——党的十八大以来组织工作述评》,将十八大以来组织工作提炼为5个关键词,即:坚定信念、激发活力、从严治吏、强基固本、人才强国。(7月3日,人民网) 党的组织工作是按照党的建设的总要求,以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全部实践活动,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组织工作不仅与党的组织建设直接相关,而且与党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笔者认为,新时期要做好党的组织工作关键在人,我们的领导干部、组工干部、基层党员干部都是抓好组织工作的关键人物。 领导干部要履行主体责任。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履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抓坏了党建是渎职的责任意识,切实克服党建工作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真正把党建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基层组织建设责任体系。各级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带头抓党建,亲自抓落实;分管领导要履行好“直接责任人”的职责,把主要精力放在党建工作上,及时研究解决基层党建工作中一些具体问题,推动工作深入开展。 组工干部要主动担当作为。作为一名党的好干部,就要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具有责任感。组织部门是管党治党、选人用人的重要部门,没有过硬的素质和作风,没有强烈的责任担当,就不可能打造过硬的干部队伍、干出一流的业绩。组工干部作为特殊的党员干部,要固守一份执着,发扬“甘为人梯”的奉献精神,在名利面前不计较、在物欲面前不迷惑,自觉做到以大局为重,坚持少数服从多数。坚持树立强烈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勇于担当,主动作为,让自己在工作岗位上做出更大贡献。 基层党员要发挥模范作用。无论在任何条件下,党员都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这是对党员的最基本要求。近年来,部分基层党员出现责任意识不强、服务能力弱化等问题,导致在各项工作中不积极、不主动,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明显。作为基层党员干部,要担负起新时代的历史使命,切实强化责任意识,努力提升党员服务能力,在党员群众中处处起表率带头作用,时时为民分忧、为民谋幸福。(作者: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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