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1月14日,新华网) 消费扶贫是社会力量参与支持脱贫攻坚的重要方式。通过深入推动消费扶贫,将进一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农业农村资源为依托,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构建脱贫链,有助于进一步激发农业农村活力,切实解决贫困地区增产不增收、产品销路窄、组织化程度低等突出问题,促进贫困地区贫困群众农产品、畜产品、旅游产品等与市场需求有效对接。 由简单的直接对接向依托网络平台进行全方位的社会化对接转变。目前消费扶贫对接逐渐向组织化、平台化演进,比如各大电商平台开办的扶贫、众筹频道,国务院扶贫办指导的中国社会扶贫网、中国扶贫基金会的善品公社发展迅速,一些社会公益组织也在积极探索。由传统的对接形式向各类创新的对接方式转型。目前正在网络流行的众筹、领养、预售、定制等营销方式已取得积极进展,正在加速与消费扶贫融合,认购产品、领养树木、入股经营、体验生态等项目不断涌现。 以购代捐”是驻村帮扶力量开展消费扶贫的主要模式,要积极引导各级帮扶单位、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结对帮扶干部积极参与到消费扶贫工作中来,号召“人人参与消费扶贫、人人支持消费扶贫、人人宣传消费扶贫”。将贫困户农副产品售卖信息挂到自己的微信朋友圈,每天转发到亲朋好友微信群里,通过帮助贫困户销售农产品,增加他们的收入。后期贫困群众的农产品有了稳定客户后,还引导贫困群众更加注重保持产品质量。驻村帮扶干部以组织者和消费者的双重身份,在消费扶贫全程中监督把关、真实评价,通过消费扶贫,让老百姓看到了自己劳动的价值,看到了劳动成果为他们带来的脱贫致富动力,真正激发贫困群众的内生动力,树立了拒绝“等靠要”、主动脱贫的思想。 要政府搭台、企业唱戏。发挥农产品加工生产经营龙头企业、骨干企业、专业合作社的辐射带动作用,积极鼓励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贫困村扶贫合作社(产业)、建档立卡贫困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包销、带销、收购加工贫困户优质农副产品,助力贫困村扶贫产业持续健康发展。要在城镇居民集聚区、超市商场、农贸批发市场等场所设立多种形式的“扶贫超市”“扶贫产品直销点”,开设销售贫困村农特产品公益销售专区专柜,为贫困村农产品直销开辟绿色通道,帮助扶贫产品树品牌、拓市场。 要领导干部要带头开展消费扶贫。干部要率先垂范,采取“支持农民生产、拉动市场消费”的扶贫方式,带头购买贫困村的农产品,帮助贫困村和贫困群众联系推销他们生产收获的农产品,带动层层这样做,社会各界热心参与,形成了良好的社会效应。(周顺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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