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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推搜狐] 干部养狗谨防“爱犬”变“碍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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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2 08:57: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二天 于 2018-8-2 08:56 编辑

干部养狗谨防“爱犬“碍犬”
    日前,网友爆料7月27日晚在平利县女娲广场东南角,安康市平利县人社局干部柯某无视规定在广场遛狗,广场保洁员进行交涉无果后随即拿起扫把对狗进行驱赶,柯某看到后并未带着自己的爱犬离开,反而对保洁员大打出手,造成该保洁员面部多处受伤,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8月1日,华商报)
    为了萌宠的“逍遥快活”,前有宠物狗坐上公务车“兜风”,今有公职人员无视规定广场遛狗,不仅如此当广场保洁员拿起扫把对狗进行驱赶时,护狗心切的柯某竟挥拳打向保洁员,活脱脱一现场版的“打狗还须看主人”,是问如此嚣张蛮横底气何在。
    言为心声,言为政声。任何公职人员,面对群众所言所行不仅反映出个人德行与修养,更透露出领导干部的权力观、价值观。身为公职人员无视广场禁止遛狗的规定硬要反其道而行之,足见其规则意识、纪律意识淡薄;面对广场保洁员正常履职柯某非但不配合,还抡起拳头大打出手,浑身散发着盛气凌人、高高在上的霸道作风,蛮狠霸道之态昭然若见,这与廉洁、爱民、自律、担当的党员干部形象相去甚远,严重背离党员干部“八小时”内外行为规范要求;不顾自身干部身份,在群众众多的广场殴打保洁员,更是严重损害政府及其公职人员的良好形象,影响恶劣,因而此事绝不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必须严肃问责。
    柯某打人事出有因,情有可原吗?众所周知,城市养狗问题由来已久,频频爆出的恶狗伤人事件更是触目惊心。城市广场内嬉戏玩耍的人员众多,广场内遛狗一则容易发生伤害事件,二则小狗随地大小便也对城市卫生造成负担。文明、规范饲养犬只是每一个公民都应该遵守的事,竟然广场明确禁止携带宠物犬进入想必有其依据和原因。诚然,宠物犬是否有权进入该广场,笔者不敢妄下定论,但柯某不服公职人员正常履职,甚至动手打人显然错误至极。笔者看来,竟然广场明确规定禁止携狗进入,那么在规定未改变前,无论是谁都应该遵守。更何况身为党员干部,作为党的一面旗帜理理应以身作则,通过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规则制度,去影响和带动全社会向好向善向上发展,倘若现有规定确有不合理之处,也需通过合理合法合规的方式表达意见诉求,而非大庭广众之下诉诸于争吵,乃至以暴力对抗规则,用拳头解决问题。
    短短半月,两只宠物狗先后引发舆论热议,不妨将两起事件看做一种友情提示,即养狗无罪,文明先行,爱之有度,好之有道。广大党员干部既要看好自家狗,更不忘己之责,做到公私分明不越轨,言行合规不失范,如此才能避免本是愉悦身心的“爱犬”变为诱发党员干部犯错误、阻碍其事业进步的“碍犬”。
(作者:郭江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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