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老同志在与年轻干部们谈话时推心置腹:“你们干具体工作,和搞文字工作有时是一样的。比如写材料就像‘二月天’,有的时候一个人一个看法,左右为难,这是很自然的。”这里的“二月天”来自一段民间唱词,“做天难做二月天,蚕要暖和麦要寒”,隐喻的是实际工作的纠结,须面对各方面不同的、甚至截然相反的观点诉求。老同志勉励大家:“只有左右为难,人才能逐渐成熟起来。”(12月10日,人民网)
不可否认,党员干部在平时生活中,来自亲朋好友乃至骨肉至亲的求助请托,非常容易碰到。在情与法、情与规的取舍上,难免遭遇“行不两全,名不两立”的两难,以及“面子过不去”“亲情过不去”的纠结。当然,人情人情,人之常情,人在情感的“驱动”下互相往来体现温暖,无可厚非。但如果人情越过党纪国法的底线,就会成为反腐败路上的绊脚石。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手里掌握着公权,如果不能常怀一颗公心,而是把权力当作工具,那终究挡不住各种私情的“围猎”。君不见,有的一人当官,鸡犬升天,沾亲带故者都要照顾;有的搞哥们义气,面对朋友的请托,毫不推辞......最终哪一个不是在为官从政的道路上越跑越偏,从小贪沦为大贪?
党员干部面对“两难”境地,价值选择上看似复杂,其实取舍并不艰难,关键就看能不能坚守住党性立场,把握住法纪底线。党97年的奋斗历程告诉我们,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安身立命的根本,是我们党始终不忘初心、继续前进的力量源泉。人生的战场上,事业的奋斗中,各种诱惑、利益、亲情面前,我们最可依靠的力量不是别的,而是牢不可夺的精神信念。党员干部一定要带头严守纪律规定,对照“好干部”标准,修身束行,在是非、利益、诱惑面前保持头脑清醒、立场坚定;带头恪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正确处理公与私、情与法的关系,始终坚守道德底线和精神高地。
“见小利,不能立大功;存私心,不能谋公事。”党员干部面对“两难”境地,要始终做到秉公办事、不徇私情。 作者:李倩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