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公正用人机制 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为政之要,惟在得人。如何选人、怎样用人,往往具有“风向标”意义,直接影响着人心。“要坚持公正用人。用人以公,方得贤才。”(11月30日,人民日报) 用一贤人,则群贤毕至;用一小人,则小人齐趋。树立起任用德才兼备的用才导向,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公生明,偏生暗,在组织选人用人标准中,坚持以公正为首要,方能得贤才。而在实际的工作中,真正做到知人善任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首先作为组织部门在考察任用干部的过程中,秉持公开公正的态度。怀揣着一心为公的初心,切不可凭借自己的喜好对人才妄下定论,更不可以此职责作为优亲厚友、徇私枉法、收受贿赂的筹码。若如不然,为一己私欲藐视规则,以关系亲疏远近判断考察人员能力,则会败坏社会风气、难以服众,继而降低政府部门在群众心中的公信力。选人用人要一碗水端平,让有真才实学、能力突出、德才兼备的人才脱颖而出,厚植干部干事创业的沃土。 公正用人更是要体现在人才的管理评价上,公平公正的对待每一位干部。时有干部在工作中犯错,组织部门予以相应的处分。此后“跌倒”干部,似乎自带与选人用人“绝缘”的标签。得不到组织的重用和同事的信任,在长期巨大的思想包袱之下,在工作中容易陷入自怨自艾、怨天尤人、得过且过的状态。因此对“跌倒”干部切不可“一处了之”,公正处置、公正评判,激发所有干部新担当新作为,提振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筑牢选人用人的制度,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科学完善的制度是选人用人的保障和前提条件,甄别人才的眼光和选人用材的胸襟,必须要在制度的框架下才能得以实现。合理公正的制度确保选人用人出自一心为公的情怀,制度的权威让选人用人的事业的工作深深打上“公正”的烙印。相信和依靠制度,避免将私人情感掺杂到工作中,避免个人判断主观上盲区和误区,打造一批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聚天下英才而用之,构建具有全球竞争力人才制度体系。必须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的识才选才用才,以“海潮效应”推动干部队伍向高素质方向发展,激荡起用人为公的政治生态。 (陆晚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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