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地区纪委监委警示教育采取分类施教的方式,对症下药,切实增强警示教育针对性、实效性,以同行业案例触及同行业干部。同时,组织各村“两委”班子现身说纪、现身说法,做到有“病”早治疗,无“病”强筋骨,从而达到查处一人警示一片的效果。(12月7日,中国纪检监察报)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强调:“深入剖析严重违纪违法干部的典型案例,发挥警示、震慑、教育作用。”开展警示教育,根本目的在于震慑心存侥幸者,强化纪律约束,提升法纪威严,释放出全面从严治党力度不减、尺度不松、节奏不变的强烈信号。为此,切实提高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就变得尤为重要。用活用好反面教材,揭示违纪违规问题产生的根源,既可以“敲山震虎”,又可以把反腐败的成果转化为强大的正能量。 有针对性的警示教育须因材施教。不同类型的党员干部受自身岗位、成长经历和学习工作环境影响,对同样的警示教育的接收程度不同,理解深度不同,产生的情感共鸣也不一样。因此,警示教育只有根据不同类型的党员干部的特点,将教育和工作实际有机结合起来,量身定制教育内容,并选择相适应的案例和教育方式,因材施教,才能取得良好的教育效果。
有针对性的警示教育须对症下药。警示教育如果千篇一律一个套路,甚至照搬照抄别人的教育模式,将很难起到警示的效果。必须针对不同的受众,给出定制化教育方案,对症施药。如针对入党积极分子,要选取隐瞒入党前严重错误等问题易发点,进行重点教育;针对村、社区干部,要重点选取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等“微腐败”案例、违规操办婚丧喜庆等案例开展剖析讨论;针对“关键少数”,要深挖思想根源、梳理危险问题,引导党员干部认真对照身边人、身边事,设身处地反思,真正体会痛和畏惧,时刻提高警惕。 有针对性的警示教育须刀刀见血。要想让警示教育真正发挥震慑、警醒、启示的作用,必须找准关键点,必须求真务实,切忌流于形式,走过场。要把反面典型跌入违纪违法深渊的教训给党员干部说深说透,要触及灵魂,在党员干部内心深处沉重地敲响廉洁自律的警钟,切实唤醒党员规矩纪律意识,真正实现处理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目的。 (作者: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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