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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工作。会议强调要深刻理解、准确把握、全面落实“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的总要求。这一部署意义深远,而对于身处基层治理最前沿的社区工作者而言,正确政绩观不仅是一堂必修课,更是一把衡量工作成效的“标尺”。 社区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社区工作的成效,直接关系到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长期以来,广大社区工作者扎根基层、默默奉献,用实际行动践行着为民服务的初心。但也必须看到,少数地方在基层治理中曾出现“重形式轻实效”“重显绩轻潜绩”“重上级评价轻群众感受”的倾向——有的热衷于打造“盆景式”示范点,有的在台账资料上“精雕细琢”却在解决群众实际困难上敷衍了事,有的为了短期“亮点”耗费大量资源却未能惠及普通居民。这些现象背后,折射出的正是政绩观的偏差。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对于社区工作而言,核心就在于回答好“为谁创造政绩、创造什么样的政绩、怎样创造政绩”这三个根本问题。 正确政绩观,首先要立党为公、为民造福。 社区工作千头万绪,从老旧小区改造到矛盾纠纷调解,从“一老一小”服务到特殊群体关爱,桩桩件件都关系民生冷暖。真正的政绩,不是展板上光鲜的数字,而是居民推开社区大门时的一张笑脸;不是汇报材料里的华丽辞藻,而是独居老人床头那一声“有人惦记”。社区工作者要把群众的“急难愁盼”作为工作的“第一信号”,把居民的“表情包”作为检验工作的“晴雨表”。只有把群众的“小事”当成心中的“大事”,把群众的满意度作为工作的“硬杠杠”,才能创造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检验的实绩。 正确政绩观,关键在科学决策、真抓实干。 社区治理面对的是复杂多元的现实需求,容不得“拍脑袋”决策,更来不得半点“花架子”。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是追求“覆盖率”的数据漂亮,还是尊重每一户居民的真实意愿?打造社区服务品牌,是追求“名头响”,还是真正让服务项目精准对接群众所需?这些选择考验着社区工作者的政绩观。科学决策意味着要深入调查研究,多听群众“吐槽”、多问百姓冷暖,把有限的资源用在刀刃上;真抓实干意味着要发扬“钉钉子”精神,一锤接着一锤敲,把惠民实事办到群众心坎上,而不是“前任建、后任拆”的折腾。 正确政绩观,落脚在健全机制、久久为功。 会议明确提出要“健全有效防范和纠治政绩观偏差工作机制”。在社区层面,这意味着要建立更加科学的评价导向——上级考核不仅要看“做了什么”,更要看“群众得到了什么”;不仅看“亮点”多不多,更要看“短板”补没补。同时,要畅通群众参与评价的渠道,把“群众答不答应、满不满意”作为评判工作的重要标准,让社区工作的成效真正由群众来“阅卷”。 社区虽小,却连着千家万户;岗位虽平凡,却关系执政根基。当前,我国正处在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取得决定性进展的关键时期,社区作为社会治理的基本单元,承担着越来越重要的使命。广大社区工作者要以此次学习教育为契机,把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融入日常、抓在经常,以“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担当,多做打基础、利长远、惠民生的实事,让正确政绩观在社区一线落地生根、开花结果,用实实在在的治理成效托举起居民群众“稳稳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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