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性是党员干部的政治灵魂,而小事小节往往考验其对党的忠诚和纪律的敬畏。例如,能否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公务接待中杜绝浪费、在节日往来中拒绝违规礼品,看似“小事”,实则关乎对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针尖大的窟窿能漏过斗大的风”,小事失守可能滋生腐败的缺口。 在复杂环境中,党员干部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可能被放大解读。例如,面对利益诱惑时是否坚守底线、面对人情压力时是否坚持原则,这些“小事”实则是对党性修养的检验。若在细微处失守,可能导致政治立场的偏移。 原则是党员干部的立身之本,而小事小节往往暴露其价值取向。例如,在政策执行中是否“打折扣”“搞变通”,在群众诉求前是否推诿敷衍,这些看似“不显眼”的行为,实则关乎原则的坚守。毛泽东同志曾批评“自由主义”,指出“见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不愤慨、不劝告、不制止”是党性不纯的表现。 党员干部的人格力量不仅体现在大事大非前的担当,更渗透于日常言行。例如,焦裕禄在兰考工作时,一件旧大衣穿多年,与群众同吃同住;杨善洲退休后扎根荒山植树造林,这些“小事”塑造了共产党人的精神丰碑。反之,傲慢对待群众、虚假表态承诺等“小节”失信,会侵蚀个人公信力。 始终牢记“小事之中有政治、小节里面有大局”,对群众身边的“微腐败”保持警觉,对个人言行中的“小问题”及时纠偏。例如,基层干部走村入户时一杯茶、一句话,可能影响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小事小节绝非“无关紧要”,而是党性修养的“放大镜”、政治生命的“安全线”。唯有以“勿以恶小而为之”的警醒、“如履薄冰”的谨慎,在细节中坚守原则,才能在大是大非前站稳脚跟,真正通过“试金石”的检验,不负党和人民的信任 “不矜细行,终累大德。”小事小节是党性的折射、原则的防线、人格的注脚。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领导干部要讲政德,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唯有在细微处见精神、在点滴中显担当,才能真正做到“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以清正廉洁、担当作为的形象赢得人民信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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