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坚持严的总基调,向全党释放了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作为党员干部,要以“广度+深度”“渠道+宣传”“案例+旁听”的三组合为抓手,逐步构建、完善及优化党纪学习教育的“普及功能”“自净功能”“保障功能”,确保党纪学习教育能够走深走实、见行见效。 “横拓耕深是非定”,以“广度+深度”完善党纪学习教育“普及功能”。“不教而杀谓之虐,不戒视成谓之暴”。我们必须认识到,有一部分同志党员干部犯错误,并不是明知故犯,有意为之,而是平时不注重学习,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从而缺乏判断必要的对错观念和是非标准所致。针对这种情况,必须要把握党纪学习教育的两个度,一个是广度,必须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把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等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普及党纪党规知识,推动党纪党规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主阵地,通过开展党员培训班、党课、讲座等形式,不断提升党员的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使之成为党纪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守护者。一个是深度,不能仅仅是走走过场,装装样子,而是要以经常抓、深入抓、持久抓的韧劲,把党纪学习教育工作抓在经常、融入日常,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把党纪法规刻印在心,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行为准则,使之能够自觉对党纪国法心存敬畏,自觉守牢党纪防线,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万人同心浪里行”,以“渠道+宣传”构建党纪学习教育“自净功能”。“事物发展变化是由内因决定的,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世界之变、时代之变、历史之变正以前所未有的方式展开。面对如此变局,党员干部必须要牢牢记住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中的这句话,始终坚持“打铁还需自身硬”的原则,始终以自我革命的政治勇气,着力解决党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让群众在正风肃纪反腐中不断增强获得感。只有这样,我党才能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才能始终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拥护,党和国家的事业才能在波诡云谲的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始终立于不败之地。在这之中,党纪学习教育作为我党争取人民群众支持,自新自净、自立自强的有力手段,务必要抓好相关的宣传引导工作,充分利用各类宣传渠道,如报纸、电视、网络等,加大对党纪学习教育的宣传力度,宣传好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举措和成效,以学习成果和整治实效回应群众期盼和社会关切,从而为本次党纪教育活动奠定良好的舆论氛围和民意基础。 “刚柔并济塑风清”,以“案例+旁听”优化党纪学习教育“保障功能”。“从严治党靠教育,也靠制度,二者一柔一刚,要同向发力、同时发力”。想要推动党员干部遵守党纪国法,光有制度保障还不够,党纪党规能不能贯彻到底、落实到位,关键在于广大党员干部是否能够思想上同《条例》保持一致。如果只是在明面上认同,暗地里却阳奉阴违,自行其是,那么不仅党纪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将会受到损害,久而久之更是可能出现“潜规则”代替“明规矩”的现象。只有将《条例》带来的制度保障和党纪学习教育带来的思想保障相结合,将制度治党和思想管党相结合,充分发挥其内外之功、刚柔之力,才能不断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系统性、创造性、实效性,使铁的纪律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而想要发挥党纪学习教育的思想保障作用,案例是关键中的关键。要选取本地域、本系统、本单位发生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按照层级接近、岗位相似原则,组织案发领域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旁听庭审,进一步发挥反面典型‘活教材’作用,不断拓宽警示教育覆盖面,推动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持续夯实清正廉洁思想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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