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党纪不仅是党的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且综合体现党的各个方面建设的成效,在党的建设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党的作风建设是一项经常的,长期的,艰巨的任务,只有在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下,集中工人阶级的高尚品质把党员分散表现出来的好的作风加以总结,提高,并将其作为规范,在全党宣传推广,使之为全党多数人所认识利接受,从而成为全党范围内比较稳固的自党行为利风尚,而不只是个别党员的模范行动,党的作风体现在党的组织利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生活方面,是党的性质,宗旨,组织,路线的重要体现,党风关系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指,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关系党的路线能否正确贯彻执行,关系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能否取得成功,因此,共产党员应以中国共产党的纪律严格要求自己,以党的作风建设规范自己,以党的组织原则来指引自己。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三次修订《条例》,始终坚持严的基调,不断完善纪律规矩,释放了从严治党越来越严的强烈信号,充分彰显了我们党推进自我革命的坚定决心和坚强意志,促进全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必然要求。历史和现实都表明,一个政党,如果不坚决反对和有效预防腐败,听任腐败现象在党内滋长蔓延,就不能取得政权,即使取得政权后也不可能保持政权稳定。如果不能坚持不懈地做好反腐倡廉、拒腐防变工作,党的执政地位就有丧失的危险,党就有可能走向自我毁灭。党的十六大以来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颁布了一系列的法规、条例,这是我们党对执政规律和反腐倡廉工作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是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对外开放条件下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要求,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根本举措,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许多铸成大错的党员干部,在反省自己一步步走向堕落罪恶的过程时,普遍反映出一点,就是从一些不起眼的小便宜、小动作、小利益开始,诱发他们私欲膨胀,不顾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原则,心存侥幸,降低了标准,放松了的要求,逐步陷入不可自拔的境地,造成对国家、对社会、对人民无法弥补的巨大损失。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作为党员就要警钟长鸣,时刻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牢记"两个务必",做到"八个坚持、八个反对",防微杜渐,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一切能够做的事情做起,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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