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19日,中共中央印发《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条例》的制定和实施为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提供坚实保障,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要持续将党史学习教育作为必修课,从“三常”推动了党史学习教育常态长效。 党员领导干部要学在经常。学习是每个人的权利,但学习党史、学好党史却是每一位党员领导干部应履行的义务。中国共产党党章第一章第三条便对党员的义务作出了规定,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便在其中。党史是党员领导干部的补充精神之“钙”的重要食粮,同时也是全体党员的一门“常修课”,需要全体党员经常学习、学在经常、常学常新。党员领导干部应当自觉将党史学习作为一项常规生活内容,在工作及生活之余不断进行学习,做到学有所获、学有所长、学有所成。常学方能常新,经常学习党史,便能从党史中汲取新的内涵、激发新的动力,进而为学习、工作和生活提供新的指引。 党员领导干部要思在日常。党史是对党的发展历程的记载、归纳、总结,囊括了中国共产党一路走来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系列理论的形成发展,内涵丰富。在工作和生活中,党员干部要勤于思考,要注重将学党史与工作生活相联系,并用以指导工作开展。例如,党在长期的实践中形成了“群众路线”,“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这一思想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以及将来,对我们开展工作、做好为人民服务,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党员领导干部要行在平常。王阳明先生讲过:行是知之始,知是行之成,要做到知行合一。党史学习教育也要求广大党员领导干部通过学习党史进而能够“学史增信、学史明理、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学了党史,就要从中有所启发,就要将所学用于实践,学党史不是目的,学了党史便将党史中的系列思想用于实践、指导工作、为民服务,这才是目的。因此,在学党史的同时,就要在“行”上下功夫,要发挥好党史思想在平常工作及生活中指导作用,进而提升思想境界和干事创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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