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中共中央印发了《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章为根本依据,对党史学习教育的领导体制和工作职责、内容、主要形式、保障和监督等作出全面规范,是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基本遵循。《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推动全党全社会学好党史、用好党史,从党的历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具有重要意义。 深刻领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性。毛泽东同志说:“如果不把党的历史搞清楚,不把党在历史上所走的路搞清楚,便不能把事情办得更好。”邓小平同志说:“每个党、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历史,只有采取客观的实事求是的态度来分析和总结,才有好处。”江泽民同志强调:“要努力学习中国历史特别是中国近现代历史和党的历史,并通过这种学习努力掌握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和党的优良传统。”胡锦涛同志指出:“要通过开展各种纪念教育活动,促进广大中青年干部进一步学习党的知识和党的历史,深入了解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不断增强党的意识,更加坚定自觉地为党的事业而奋斗。”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党历来重视党史学习教育,注重用党的奋斗历程和伟大成就鼓舞斗志、明确方向,用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坚定信念、凝聚力量,用党的实践创造和历史经验启迪智慧、砥砺品格。”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这些国家领导人对于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抓好党史学习教育。 认真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党史学习教育工作主体责任,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深入开展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好《条例》。把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作为党性教育的基础课和干部学习的必修课,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运用学习强国、共产党员网等线上平台,线下组织专题学习和专题培训,用好用活红色资源等,把党史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和党史基本内容、党的历史结论、党的历史经验、伟大建党精神贯通起来,用党的历史教育人、启迪人、感化人、鼓舞人,从党的历史中寻经验、求规律、启智慧,坚定党的全面领导,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党史观,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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