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工作作为党的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中处于十分重要的位置,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加强对组织工作和组织部门的领导,认真研究和解决组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为组织部门开展工作创造必要条件。要高度重视组工干部队伍建设,继续落实用事业留人、用感情留人、用适当待遇留人的要求,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体目标出“富强、民主、文明”这三个方面进一步拓展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这四个方面,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由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三位一体”进一步发展为包括社会建设在内的“四位一体”,明确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是贯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过程的长期历史任务,又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现实课题,并且提出了从现在起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主要原则和工作重点,具有重大的实践意义。 应当看到,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是同党领导的伟大事业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党的组织工作从来是为完成党的历史使命和中心任务服务的。全国组织战线的同志们一定要充分重大政治意义、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充分认识组织工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以更加宽阔的视野服务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局。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重要地位,要求组织工作进一步明确目标定位、更加奋发有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战略任务,是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共同推进的持续过程和系统工程。这就要求组织工作从促进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相和谐,从促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协调发展的宽广视野,寻找促进社会和谐的切入点、结合点和着力点,开阔组织工作的思路,拓展组织工作的领域。要着眼于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效服务,进一步使组织工作与和谐社会建设在指导思想上相一致,在工作目标上相协调,在工作部署上相呼应,努力形成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组织工作新格局。 要把和谐社会建设作为锤炼干部、识别干部、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舞台,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既积极主动地正视矛盾、化解矛盾,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又善于鼓舞士气、凝聚力量、激发活力,促进建立和健全化解矛盾的长效机制,就是说,组织工作的各个方面,包括选人用人、制度设计、人力资源开发和组织资源配置等,都要自觉地顺应和谐社会建设的要求,为促进社会更加和谐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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