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刷屏的长春长生生物和武汉生物制品终于被习主席远在非洲的指示和克强总理的批示所取代。两位国家领导人的表态“确保药品安全是各级党委和政府义不容辞之责,要始终把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放在首位,以猛药去疴、刮骨疗毒的决心,完善我国疫苗管理体制,坚决守住安全底线,全力保障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安全稳定大局;对一切危害人民生命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重拳打击,对不法分子坚决依法严惩,对监管失职渎职行为坚决严厉问责”让人民心暖、让犯罪分子胆寒、让监管不力不作为部门及工作人员颤抖。 但笔者想说的是,除了制度监管、标准规范还应该多一些手段和责任,毕竟人力资源是有限的,人的精力是有限的,人的思维是有限的。对于药企来说,政府的监管力度已经非常大了,厂子生产运营必须取得GMP(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认证内容包括人员体系、原材料质量控制、设施设备运行控制、生产过程不确定风险控制、包装运输质量控制等等;生产过程中还得受监管部门的质量“飞行检查”;市场销售时还得接受质量监督;已经努力的情况还是出问题了。原因在哪?主要原因就是现有的抽查检查都是随机的,也就是说存在概率事件,有可能没有抽中的就出了问题。 如何降低随机抽样中概率事件的发生呢? 企业。企业按照行业标准和质量管理标准,取得GMP认证是前提。取得认证后的体系管理是责任,不能为一张纸而努力,要实实在在管理好体系日常运行才是王道。所以提高企业管理者、员工的责任意识才是各种体系认证和规范标准有效执行的前置条件,人员缺少责任或责任意识不够,任何体系认证和规范标准都会大打则扣,一旦折扣出现问题出现就是时间问题啦。企业加大管理者、员工的责任意识培训培养,制定相关奖励和惩罚制度,进一步提高企业产品质量。 政府。政府不紧紧是要制定各种制度性的监管政策,还应该加大企业责任意识的培养和高精端监管手段的使用。俗话说“修马路的速度永远赶不上车辆上路行驶的速度”,政府的监管受制度、人员不足、人员素质和能量参差不齐、检测分析时间长等诸多因素制约,企业本身的意识责任不提高,在严格的监管他都会狭缝生存。在现有体制条件下,不妨再做好以下几点:一是进一步加大政府监管人员的能量和责任意识培养。提高执法人员的监管水平和执法水平。二是加大企业管理人员责任意识培训培养监督。除开检查企业的生产质量外,还检查企业对员工的责任意识培训培养情况。三是利用高科技手段实施在线预警监督。把监测“探头”直接放入企业质控数据监测源头,防止“二次”数据上报,欺骗监管部门和执法人员。四是制定更严格的惩罚措施。 终归于就,不管是政府、政府部门、代表政府履行职责的公务人员、企业管理者、企业普通员工、老百姓,只有勇于面对责任、只有坦诚面对责任,伤害才会更少。(李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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